民間電臺案被告將繼續"公民抗命"

【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訊】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人被控參與民間電臺非法廣播一案,法官星期四裁定港府引用的電訊條例第23條並未違憲。司徒華等人對此表示失望,表明公民抗命到底。

包括支聯會、學聯和社民連等二十多名成員到場聲援。東區裁判法院總裁判官唐文宣判時表示,港府引用的電訊條例第23條並未違反香港《基本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被控參與非法廣播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及六名立法會議員需要繼續應訊,案件定於11月底正式聆訊,預計為期3日。

司徒華指出,民間電臺是否非法廣播的案件仍在上訴階段,未有定論,港府控告出席電臺節目的嘉賓參與非法廣播根本不合邏輯。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我們一定會公民抗命到底,一直上訴到終審庭為止。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對裁決表示非常失望,並強調電訊條例第23條是首次被引用,港府是別有用心。

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很明顯這條已經存在40多年的條例已經是過時了,現在政府拿一條從來沒用過、過時的條例來檢控司徒華和六位立法會議員,我覺得是利用一條過時的惡法對他們進行政治檢控。

案件始於去年4月20日,司徒華及六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出席民間電臺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開放大氣電波”論壇,要求特區政府修訂過時的電訊條例及向民間電臺發牌。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攝影:潘在殊
剪接:李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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