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工作場所電郵隱私權的爭議

【新唐人2009年10月1日訊】在工作場所收發私人郵件,隱私權是否有保障呢?安省一家公司的僱員聘用律師起訴自己的上司,說她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

當你在工作的場所寫私人電子郵件時可能要三思而行。如果你看重自己的隱私權,最好別這樣做。

凱瑟琳本來以為她的郵件只有自己和收件人才能看到。但她後來得知,她的同事也可以看到郵件的內容。“開始,我難以置信,後來相信事實的確如此。這完全是侵權行為。”

兩年前,凱瑟琳在一家工會任職。IT(計算機信息)部門的同事告訴她。她的電子郵件被工會主席查看了。她認為上司無權這樣做,因此起訴他侵權。

但工會主席的律師稱,他有理由瀏覽僱員的郵件,因為他在察看有沒有不合法的行為。

[工會主席的律師希爾]:“他這樣做是負責任地,恰當地,正確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他採取了有限,比例適當,經過斟酌的行動。”

凱瑟琳的律師則希望這個案子有助於推動工作場所電子郵件隱私權的立法。

[凱瑟琳的律師克萊恩]:“在安大略省,沒有這方面的法規幫助判斷,在這個案子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目前,加拿大聯邦政府的僱員在入職前都需要簽名同意公司的互聯網使用協議。但隨著隱私權越來越被人重視,有人呼籲相關協議能更明確。

新唐人記者加拿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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