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日扣押船長返台 抱怨政府處置

【新唐人2009年9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25日電)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的台灣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長王維新今天晚間回台,他表示,日方撞擊他的漁船,我方卻沒有任何表示,心情很爛。

日本法官上午對有關這艘海釣船的案件進行簡略式判決,罰款3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7000元),由駐日辦事處先代繳,王維新隨即獲釋。

王維新晚間搭乘華航班機回台,身上只有一套衣物,一雙脫鞋,連護照都沒有。

被問到返台心情時,他臉一沈直說「很爛」。他指出,當天漁船根本沒有越界,但日方船隻卻包夾漁船,並且猛烈撞擊,我方海巡署人員抵達現場時,距離船身30公尺停下來,什麼也都沒做;他嘆口氣說「國家應該有人吧」。

王維新質疑,即使船隻越界,日方可以撞擊別人的漁船嗎?而我們的政府又做了什麼?他表示,從過去到現在,台灣那麼多船隻遭日本船隻撞擊,哪一艘船有獲得日方理賠?

他表示,遭拘禁期間只有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辦事處1位課長來看過他,雖然整個期間並沒有遭到不好的待遇,但是在他離開時,日方要求一定要簽下「誓言書」,其中提到漁船是遭到海巡署船隻撞擊,如果不同意簽字,就不能獲釋。

王維新被問到未來是否會繼續到該海域捕魚,他說,「一定會,如果再出事,自己死了就算了,看國家怎麼處理」,「漁民自己要自救,靠政府解決不了什麼事」。

王維新面對記者時,臉部充滿無奈,最後在家人出現後,終於綻放短暫的喜悅,並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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