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律師:港遣返案判決 法治崩毀前兆

【新唐人2009年9月20日訊】歷經六年,涉及港台兩地,首宗違憲遣返80名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司法覆核案,9月4日香港法庭在嚴斥港府不坦白的情況下,判決港府獲勝。台灣人權律師表示,香港法官在這個案件上缺乏道德勇氣,是香港人民和香港人權的敗訴,也是法制崩毀的前兆。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從遣返案看起來,它居然可以在理由裡面,不斷的譴責香港政府不提供資料,不夠坦白、說謊;可是在判決結果上面,卻並沒有不利於港府的,這個是一個『理由跟主文矛盾』的狀況,是一個人格分裂的判決。一個法治夠清楚,司法夠獨立的地方,怎麼會有一個這樣人格分裂的判決出來?那你就不能不讓人家聯想到這個是政治的影響。」

林峰正認為,在90頁的判決書中,法官利用將近三分之二的篇幅,嚴厲批評港府不坦白。他強調,香港已簽署聯合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不應該有黑名單存在的空間,他擔心這個判決是香港法治崩毀的前兆。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那個法律的尊嚴在哪裡?你司法本來給你那麼強的保障,就是為了要你獨立。為什麼要做司法審查?為什麼不是行政審查?是司法審查,就是希望他獨立。結果今天最後一道防線是這樣在處理,是這樣的標準在處理,這樣的證據,這樣的水準,當然會非常擔心!」

林峰正指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談判時,國際社會要求維持香港的司法獨立和人權狀況。然而,主權移交中國後,在司法與人權上倒退的鮮明例證,突顯香港逐漸喪失司法獨立的警訊,更是台灣的一面鏡子。

長期關注人權的邱晃泉律師,也是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亞洲分團副團長,他強調,所有獨裁國家與政權靠的就是軍隊和司法在掌控人民,中共不可能放過香港的司法去做獨立審判,他認為,這個判決結果是香港司法發出的求救呼聲,也透露了香港司法已經奄奄一息。

CIPFG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這個結果最後判港府勝訴,好像是可以預期的,有人說,這敲響了香港原來獨立超然公正司法的喪鐘。」「這個判決可以說是香港的司法,香港的法院,在打出求救的訊號,發出SOS。」「這個案件,表面上是被告勝訴,原告敗訴,事實上他對港府是嚴厲譴責,這也看出香港司法的無可奈何,一國兩制是不可能的,當中央政府是一個不重法治,不重人權的一個政權,地方不管他是一個省或特區,不可能去維護法治跟人權的」。

據統計,從2002年開始,被港府遣返的法輪功學員大約有1200人次,其中許多人受到暴力遣返。2007年,七一前夕,還發生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遣返案,對此,美國國務院表達關注,台灣一百多位立委也連署譴責。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佩縝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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