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少平:扁案值得大陸司法學習

【新唐人2009年9月12日訊】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司法案件,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所有華人世界中,引起高度關注。中大陸律師莫少平認為,沒有司法獨立就沒有司法公正,扁案的審理值得大陸司法學習,也是大陸當政者的警示。

大陸著名律師莫少平認為,通過扁案的審理,台灣的民主和法治值得大陸學習。

大陸律師莫少平:「不管陳水扁原來身居高位是總統,那麼你犯了罪了,作為司法機關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法律外的因素去影響,獨立的進行定罪判刑,這個體現出法治的一種精神,我覺得應該值得肯定的,也值得那些身居高位人的警示。」

莫少平指出,大陸的司法不是司法獨立的制度而是受到共產黨干涉。

大陸律師莫少平:「中國大陸按照各轄區,它都設置有一個政法委員會,它代表共產黨,對司法機關進行領導,很多重大的案件,政法委代表(共產)黨有相當程度的決定權。它也體現出中國大陸的司法並不是按照現在民主法治意義上司法獨立的制度,它還是要接受(共產)黨的領導,是通過政法委員會這個系統對各級法院進行指導。」

莫少平認為,台灣的司法制度還是本著司法獨立的原則設計司法制度,黨派不能幹涉司法,在民主制度下,無論當過甚麼高官,只要違背法律就一定會受到懲處,扁案的整個審判過程,是大陸當政者的警示。

新唐人亞太電視李佳鴻、林佩縝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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