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局未審先判

【新唐人2009年9月8日訊】湖北武穴市六名法輪功修煉者因為信仰遭判刑一事,黃岡地區中級法院原定9月4號進行二審庭審,但是當律師當天到達法院時,竟收到法院的不開庭通知及在9月1號作出的三年至五年徒刑判決書,律師對此提出強烈抗議。

武亞琴、陳峰、方天銘、李學珍、劉吉剛和李基國等,6名湖北武穴市法輪功學員,今年7月9號,被法院分別判處三到五年徒刑,當事人向中院提出上訴後,確定9月4號二審開庭﹔想不到二審當天,法院不但取消庭審,還要求趕到的辯護律師簽收判決書。

辯護律師杜鵬:「法院違反法庭程式,直接改變了原有對我們電話通知說,二審開庭的承諾,直接出示把判決甚麼證都拿出來了,讓那些律師們送達簽收。我們覺得這種很荒謬,這個嚴重違反了法律程式。」

記者針對撤銷庭審卻不通知律師的原因,詢問了黃岡地區中級法院,法院人員以必須經省高院政治部批准才能接受新聞媒體採訪,拒絕回答。

方天銘的哥哥透露說,在3號,開庭的前一天,當地官員就曾告訴他,方天銘已經被執行勞教。

方中銘(方天銘的哥哥):「我們鎮的司法委跟我談話了,到我家裏來,叫我不要到縣,市委裡吵,沒有作用。把那個方天銘已經帶走了,幾個人都帶走了,送到勞改地,他不敢開庭現在。」

六名辯護律師對當局在未審先判過程中一系列的違法行為表示震驚,他們一致要求法院重新啟動二審程式,並準備對黃岡中院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徑進行法律追究。

新唐人記者白梅、寧修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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