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黨謝長發遭重判十三年

【新唐人2009年9月4日訊】中國民主黨成員謝長發,星期二上午在長沙市中級法院,被當局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十三年徒刑,辯護律師馬綱權表示,謝長發不認為自己有罪,因此將會再提出上訴。

對於謝長發被長沙中院宣判13年重刑一事,謝長發的朋友李東卓表示,超乎想像。

李東卓:「判決書下來之後都很重,超出了大家的想像,他弟弟當場表示了不滿,表示這是個無恥的行為」。

對於當局以參與組建中國民主黨,及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來指控謝長發“顛覆國家政權”,辯護律師馬綱權表示,這是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而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馬綱權:「我們認為謝長發是行使公民結社、集會這個自由的權力的一些行為,而且我們國家刑法裡面,也沒有規定你組建民主黨,或者是你召開一大這麼一個一大會議,就構成非法組建政黨罪。」

馬綱權分析謝長發之所以被判重刑的原因,可能跟中共建政六十週年臨近,對異議人士採取緊縮政策有關。馬綱權還表示,應該會在宣判後十天內提起上訴。

據了解,謝長發是中國民主黨湖南地區負責人,去年6月被長沙國保抓走關押至今。

新唐人記者 趙清 特約記者郭亮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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