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錄前女友行蹤 男子妨害秘密送辦

【新唐人2009年9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日電)台中縣一名男子涉嫌在前女友車內裝設竊聽器、衛星定位器,竊聽非公開談話及行蹤,被害人修車發現報警,東勢警分局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東勢警分局今天表示,詹姓被害人日前因所駕駛的自小客車故障,到修車廠修理,修車場人員告知汽車上遭人裝置竊聽器、衛星定位器等物品,被害人於是報警處理。

警方調查得知竊聽器、衛星定位器是被害人的劉姓前男友裝設,約談到案,劉姓男子供稱,因與被害人有財務糾紛,為想掌握被害人動態及蒐集證據,去年底向被害人借用汽車,到汽車修配廠裝設竊聽器、衛星定位器。

  警訊中,劉姓嫌疑人坦承,這段期間曾利用裝設的竊聽器,竊聽被害人談話內容。

  東勢警分局指出,窺視、竊錄或偷拍他人非公開的談話或身體隱私的行為,觸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