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中共慾立法明確武警『平暴』職責

【新唐人2009年8月26日訊】8月24號,中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準備立法明確武裝警察的「平暴」、反恐職責,而且地方不能隨意調用武警力量。

《草案》中明確規定了武警職責範圍,包括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大規模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等。同時,武警應當堅持嚴格審批、依法用警的原則。具體的批准許可權和程序由國務院、中央軍委規定。

1989年六四事件中,中共動用解放軍屠殺和平請願的民眾遭到全世界譴責,之後中共當局開始擴編武警部隊,鎮壓所謂的「暴亂」。在美國的《動向》雜誌主編、中國政務評論員張偉國接受BBC中文網採訪,分析這一法案出臺的背景時表示:六四以後,中國受到國際社會比較多的批評,因為解放軍直接把坦克和重武器直接拿來對付和平請願的民眾,也激化了國內官民矛盾,因此中共用武裝警察的名義為直接使用武力鎮壓老百姓找一塊遮羞布。

出版專著披露解放軍鎮壓內幕的吳仁華上個月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表示:「過去武警部隊的職責是內務執勤,就是內部站崗、巡邏,一些重要單位、重要機構、重要領導人,由他們來站崗、保衛。但是1990年1月後,他們的主要任務職責,就變成「處突」,處理突發事件,也就是鎮壓群體事件。」

在中國,每年都有上萬起群體事件,規模較大的群體事件也越來越多,如2008年拉薩「3•14」事件、2008年6月甕安事件、2009年6月石首離奇命案﹔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7•5」等突發事件等,在這些衝突中,中共全部都出動了大批武警進行鎮壓。吳仁華指出:武警部隊的武器裝備不亞於解放軍野戰軍,它是中共特有的、專門為鎮壓民眾而建立的武裝力量。

但是希望使用介乎軍隊和警察之間的武警來解決中國日益增加的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是否能奏效呢?

張偉國認為,根本上不可能解決問題,因為現代國家都不會在警察和軍隊之間再增設一個武裝警察。如果中國政府不從根本上解決體制問題,只能越添越亂。

新唐人記者 洛溪 周平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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