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論壇:公民審議監督媒體機制需加強

【新唐人2009年7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16日電)卓新論壇今天探討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議題,民間團體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已有公民參與審議監督媒體機制,但成員需多元化,並讓決議過程更透明。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和中央通訊社舉辦的卓新論壇,上午舉行「第四權的自律與他律」系列座談,邀請兒福聯盟、殘障聯盟、全國教師會、婦女新知、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討論「以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建立常設性組織作為媒體他律機制」。

與會者認為,媒體缺乏自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已有公民參與審議監督媒體機制,但建議成員代表需多元化,成員名單與會議紀錄應公布,使決議過程透明。出席座談的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會把論壇意見帶回討論。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說,有媒體平日以刑案作頭條新聞,假日才以溫馨社會新聞平衡報導,建議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機制要兼顧逐案監督與長期觀察。

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有平面媒體曾追蹤報導少女食量太大被餐飲店拒絕,有家長反映擔心自己子女也可能被狗仔隊追蹤;很多家長也憂慮無法處理子女使用網路問題,顯示家長應是監督媒體機制的一環,建議結合不同性質團體參與媒體監督聯盟機制。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未成年人口占全國人口比例21%,兒少福利節目卻不多,甚至不斷出現傷害兒少身心、造成負面學習的內容,從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標準來看,台灣媒體不及格,政府應跳出來管,公民監督機制應結合政府力量才會有效;NCC的機制已具芻形,對媒體除裁罰外,還應鼓勵做好節目。

殘障聯盟顧問王榮璋肯定媒體正面報導罕見疾病等問題,使政府重視患者需求,但媒體今非昔比,此類議題受到的關注日漸減少,也使記者對社福等問題瞭解有限,大家因此期待公民參與審議監督媒體機制。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認為,NCC的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已有公民參與機制,NCC擔負政府核處裁罰的權力不應放給民間,但應把這個公民參與機制的公平性、代表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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