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農民求助社會人士抗議政府強征土地

【新唐人2009年7月5日訊】我們是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曉澳鎮道澳村村民推選的代表,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項目主體就座落在我村。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在該項目的征地過程中違法操作,侵佔、破壞基本農田170畝、養殖農用地1200畝,還拉傷一名制止違法侵佔土地的老人、關押了三名向上級反映情況的群眾,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侵害了農民的權益,逼得村民沒有活路了。

一、強行徵用基本農田170畝,拉傷我村出面制止的80多歲的老人林柏城。

2008年3月11日上午,為鋪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的攤子,樹個別領導人的政績,在沒有辦理相關征地手續、村民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的情況下,縣、鎮幹部及公安、邊防派出所五十餘人攜帶手槍、手銬、電棍,並叫來急救車,開來推土機多部,全副武裝,有計劃、有陰謀地大肆強壓道澳村民,強征基本農田。

為了保衛土地不受非法侵佔,道澳村兩千多村民出來據理力爭,為阻止推土機破壞農田,幾名婦女爬上推土機,但卻被公安人員強行推下。其中一位八十幾歲的老人林柏城,也被公安人員推倒在地,當場暈倒,不省人事幾個小時。肇事者慘無人道、不理不睬,在急救車還在場的情況下,竟不把老人送往醫院急救,而是任由老人躺在烈日下暴晒幾個小時。幾千民眾忍無可忍,鄉老和家屬義憤之下,連夜把受傷老人運到福建省委門口要求省委調查此案,並要求診治林柏城老人。經省委領導指令,縣、鎮領導才負責請醫治療。經檢查,老人身上多處骨折,並伴有腦震盪,治療未見成效,至今還住在醫院,縣、鎮幹部不再過問。老人家屬多次向鎮、縣政府反映,要求對老人負責,反遭威脅,揚言要報復出面的親屬。

在道澳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沒有徵用清楚的情況下,連江縣國土資源局就以“國有建設用地”的名義公開挂牌轉讓,道澳村下洋農田保護區一百七十多畝良田,被縣、鎮級政府以每畝66萬的價格挂牌出賣給投資商。

二、違法把我村歷經艱難圍成的、經營了幾十年的1200畝墾區當成海域申報,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使用。

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弄虛作假,把該塊農用土地當成海域違法申報給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批給連江縣青龍公司、新閩江口公司作填海造地用。這塊地是我村使用了幾十年的圍墾區土地,自去年以來,當地縣、鎮政府用高壓手段,不讓村民到自己的墾區從事蟶苗養殖生產,往年該墾區的產值,一年高達四百萬元,現全村沒有這筆收入,又因地少人多,群眾收入大幅下降,許多人生活發生了困難,村民合法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

青龍公司早就更換了名稱,但該公司仍然拿老的營業執照去申請海域使用權﹔新閩江口公司在申請海域使用權之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海域使用權證批給了兩個子虛烏有的公司。虛無的公司也有實際利益,唯獨當地村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變成海洋了沒人管。

在審批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法現象。法律規定省級政府只有50公頃以下海域的審批權,超過50公頃的要國務院批准。為規避該規定,連江縣、曉澳鎮政府把該塊他們稱之為“海域”(總共70公頃左右)的農用地化零,分成兩塊申請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然後由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公司在2007年12月19日夥同曉沃鎮、道沃村個別幹部,未經任何征地審批,也沒有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私自簽定了一份《道沃千畝墾區徵用補償合同》,違法接管所謂的“海域使用權”,廢止了以上兩個公司的海域使用權,意圖實現“為整”的目的。

三、非法關押三名村民。

2008年12月23日下午2點許,我村村民林水仙(女,53歲)上山割草,誰知在山路上被多名邊防民警抓走。晚上八點也找不到人,家人只好拔打"110″報警。連江縣公安局接警後,說人是被公安局抓走的,己被送往連江看守所關押。第二天早上,林水仙家屬立刻前往縣公安局了解情況,曉澳邊防派出所派來2名干警將"連江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送達到家屬手中。其內容是以林水仙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為由予以刑事拘留。

據上所述,曉澳邊防所無故抓人,抓人後沒有通知家屬,又以莫明奇妙的罪名扣在林水仙的頭上,而且聲稱只要村民放棄向上級告狀,就可放了林水仙。當地政府甚至還揚言要抓村民推選的幾名代表,以壓服村民。

果不其然,2009年2月25日、2月26日兩天當地縣、鎮政府在對係爭地塊沒有辦理征地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又組織了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員、社會閑雜人員一百多人,開了推土機、卡車七、八輛來道澳墾區填土施工,當地群眾一千多人,甚至八十歲的老太太,都去制止當地政府的不法行為,差點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當地政府在填土不法行為被制止後,見不能繼續強征該道澳墾區,就在縣裡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用來對付“鬧事”的群眾。於是當地村民又有兩人被公安機關抓走了。2009年2月26日,道澳村民林明開在路上被公安民警抓走。後被告知林明開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15天。當林明開被行政拘留滿15天後,家屬前往連江縣拘留所接人的時候,卻被告知林明開已被以“妨礙公務”為由被移到連江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了。

事實是2月25日那天林明開去叫了村裡的人前往阻止連江縣的強制填埋行為,成了當地縣政府眼中的“刺頭”,也成為公安局抓捕的對像。連江縣真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辭”。

2009年4月8日早晨,村民鄭珍秀(女,55歲)被人用“地裡秧苗棚被風吹壞了”為由,誘到村外,被等候在路上的當地公安民警帶上車抓走,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政府有關官員嫌鄭珍秀積極告狀礙了他們的事,而且人抓了也不給家屬通知。家屬以為被人綁架,到處找人。以上兩人當公安機關至今拒不放人,也不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續,形同黑社會擄人勒索,聲稱只要村民不去告狀,就放了這兩人。

另外當地有關官員通過社會上的一些人放出話來,要繼續抓人,壓服老百姓,然後在今年五月份繼續施工填土,強征該地塊。

我們強烈要求:征地要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徵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補償,依法辦事。要求公安機關對逮捕道澳村民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並向被無辜被關的村民道歉,要賠償誤工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對打人的肇事者要追究責任,並支付傷者醫藥費及誤工費。

希望主持公道,派員下到福建省實地調查處理此事,以維護法律正常秩序,保護農民合法利益。

道沃村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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