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震家長受審 學生家長抗議審判不公正

【新唐人2009年6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四川省地震重災區,北川縣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被當地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起訴,案件再度開庭,十多名學生家長一度抗議審判不公正。代表律師指,案件5月巳審結,再度開庭違反法律規定。

何洪春代表律師李方平表示,此案5月15日曾開庭,法官表示擇日宣判,但上週四突接獲北川縣法院通知,案件週一(22 日)再次開庭,並借用綿陽巿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法院在早上九時半開庭,大約十一時完結,檢察院另外提交保險公司及北川縣信訪局官員三份證據,但律師事前沒有被通知閱卷,開庭時難以進行即時辯護。

李方平又指,法庭在調查該三份證據後,馬上閉庭,律師只能在調查時陳述觀點,沒有法庭辯論。 他說:我們搞不清楚,按道理他們說擇期宣判,要我們7天之內交辯護詞,我們認為7天之後馬上要宣判,現在他們在沒有告知辯護人的情況下,偷偷進行補充偵察,而且連閱卷權利都沒告訴我們。

李方平表示,北川縣法院處理此案有三點違法,第一,此案再度開庭,本身違反法律規定,審理過程中,檢察院要求補充偵察,但此案件已在5月15日開庭時,完成最後陳述,並擇日宣判。第二,若檢察院補充偵察,應自行偵察,但它委託北川公安局處理,這是違法。第 三,檢察院再提交的證據,跟本案沒有任何關係,不能證實何洪春有聚眾擾亂社會的行為,所以他認為何洪春無罪。

曾到法院聽審的北川中學學生家長陳女士表示,十多名北川中學及曲山鎮小學家長到法院聲援何洪春,公訴人在陳述證據期間,家長起鬨並需休庭。休庭期間,家長們曾抗議,並向檢察院公訴人院對質,認為他們不公正,檢察官收集的證據跟案件沒關係。她說:公訴人念了一些證據時,大家就不樂意,後來法院的檢察長說休庭五分鐘再說,結果休庭時家長鬧得更凶,我們證明何洪春無罪,就是說這些話。

另一名北川中學遇難學生家長張先生向記者表示,檢察院違反公訴條例,第二次審查紀錄應該 由檢察院不是公安局提供證據,因此家長們提出抗議。張先生又說,他們待案件宣判後,會繼續追究判決是否公平;家長們也不會放棄追討合理的保險賠償。另外,案件審判長相約家長們,週二早上到安縣法院見面,溝通有關案件情況。

何洪春姐夫張先生則表示,對於法院今次再度開庭,沒有正式通知家屬,或發出書面知給律師,表示不滿。張先生又指,法院在5月中已審結案件,一個多月仍未宣判,現在再次開庭,希望當局不要拖延宣判結果。

就案件何時宣判,北川縣人民法院法官吳永麗回應指,將會開庭宣判,但現在未定日期。她說:現在我還定不到時間,我一個人也說不清楚,由合議庭決定,合議庭還未評議,今天還未評議,開庭便是宣判。

何洪春去年9月27日,因涉嫌組織家長到保險公司抗議,被公安拘捕後,案件延期至5月15日開庭。

何洪春自去年8月起,替外甥遇難女兒張羿洋申訴,被曲山鎮小學及幼兒院遇難學生家長,推舉為代表,當時有8名代表。其後9月,由北川縣政法委張中凱,與北川縣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領導,及保險公司代表,一起召開協調會議,何洪春被政府選為代表。

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學兩座教學樓倒塌,3千多名師生中,約1,700人遇難。曲山鎮小學兩幢三層高教學樓倒塌,有五百多名學生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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