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民主的理念要与時俱進

一、從“和平非暴力”到“維權抗暴不合作”

中國的改良主義者們歷來不乏理想主義和浪漫主義情怀,故無視對手(他們稱為合作者)多年來積久磨練而成的陰毒和老辣,從始至終認為“惡狼可以改良成綿羊”,于是單純地將自己的理想進行唯我意識設定,用一個虛無的和平理念一成不變地應對風云變幻的專制“八卦陣”,依靠善意和誠意乞求專制賜于國民一份丰盛的民主大餐,或是自豪地將与暴政的互動關系硬性看成是自己一方的主動引領,有意淡化自己在現實中的“被暴力”現象或干脆視而不見……如此种种不合乎邏輯的一廂情愿之舉,多年來早已被證明難撼專制一發一毫,民主大業亦未有尺寸進展之功。

一再批評“和平非暴力”的改良主義,并非骨子里完全拒絕此類行為,而是在親歷了早期對和平夢想的無限推崇,到夢想漸漸被無情現實一次次擊碎的嚴酷過程之后,認為面對暴政的步步緊逼,單憑產生于民主國家的這只“改良殺手_”不一定能夠降服中國的專制“惡龍”,這种單极主義的純种改良,正逐漸失去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已到了不得不對其進行升級換代的關鍵時刻,且必須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中式策略相結合,由守勢改進為積极的攻勢,或方可為我所鑒。

在德國達豪集中營入口處刻着17世紀一位詩人的名言:當一個政權開始燒書的時候,若不加阻止,它下一步就要燒人!當一個政權開始禁言的時候,若不加阻止,它下一步就要滅口!

民主運動就是要防止暴政進一步“燒人、滅口”。如此浩大的政治工程,必然也是一場牽涉廣泛的革命運動,在技術層面總要有超前的思路和備用預案。其發展鏈條依次略為:
1、 和平非暴力
2、 不合作
3、 維權抗暴
4、 暴力革命

如果以最初級的“和平非暴力”理念即可取得民主的成功,當然是上上之選,如若此理念已經對專制暴政無能為力并處于進退維谷之時,則必須要盡快步入民主的第二階段,跟接第三階段,即“不合作和維權抗暴” 運動,其后視情況依次類推,力度疊加而求。

“和平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在現代社會中成功應驗的有國外的路德金、拉甘地与曼德拉諸位,不過其成功是數力并用的綜合結果,而非畢一功于一役之現。

若用“愛國主義”的視角搜遍中國,其實也有一位同樣讓人尊敬的早期“不合作”運動的鼻祖–“五柳先生”,即東晉時期的陶淵明。他不為五斗米而折腰的傲人風骨,“歸去來”的不合作意志,“覺今是而昨非”的大徹大悟眼光,是前無古人的壯舉。再后來還有笑傲江湖“不可屈身事權貴” 的詩仙李白,等等。在中國歷史上這類藐視權貴追求個性獨立的斬聞逸事屢屢不乏其壯,前后相映生輝,雖不一定是現代民主意識的實踐,卻是某种人文意識的暗合,亦成為中華民族不屈不撓精神的象征之一。

“不合作運動”特別需要參与者具備一种素質,那就是在与權貴決裂后,須經受得起二次富貴的引誘、多次貧窮的折磨和經常性的暴政打壓這些考驗,這是頗值得國人領會和反思之處。

做為深受源自于歐洲的馬列邪教的中國人,不在沉默中暴發,就在沉默中死亡。國人必須認清暴政“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賴嘴臉,認清其一切改變只為維護暴政而非“恩寵”人民的事實,及早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廣泛開展“不合作”運動,從精神上遠离赤禍,從物質上減少關聯,使之失去民意和物質基礎,成為無源之水無根之木,其尚不變乎?

二、民主革命的高等手段

非常時期需要非常之手段,以求非常之效果。中國的民主進程已到了專制与民主二選其一的陣痛期和轉折期,死守單一而無效的“和平非暴力”理念,無异于放棄民主,而給民主添加一些新鮮的佐料,對現有思路進行整合,則即刻光明顯現。

坊間有多种不流血或少流血的民主見解,想來實在也是民主必須付出的代价,其中可取之處在于從根本上動搖暴政的思想基礎和民意基礎,通過整合“啟蒙、和平改良与非暴力、維權抗暴与有限暴力”諸手段,上下互動,內外聯動,從軟實力上瓦解暴政,從硬實力上壓制暴政,多管齊下推進民主啟蒙和法制构架建設。

民眾之所以在一定的時間段中總是“吃虧”,是因為暴政已毒入本体,根本不認道德公平而只認武力,是因為“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故欲治之,須下猛藥以毒攻毒。做為尚處弱勢一方的民主力量,在策略上應當“以民主促進民主,以專制對抗對制,以和諧完善和諧,以危机拯救危机,以寬容理解寬容,以強勢壓制強勢”,保持与暴政對等的自衛權利和能力,必要時做一些實力宣示(如网民的參政議政,現實中的維權抗暴),以彰顯气勢,壓制專制,才可能在漫長的民主進程中爭取一席立足之地。

“維權運動顯然是超越啟蒙運動的,因為維權運動是一种行動哲學,是一种開放的行動方案,這种開放性体現在它既有強大的憲政主義哲學為基礎,也体現在它是以問題意識而非以學科意識來對待的。這樣就更接近對具体人命運的關怀,而不是脫离生活抽象的宏大敘事”。——陳永苗:玉嬌龍案是一個分水岭:維權或啟蒙

几百年前的盧梭說過,在暴政面前,人民擁有起義的權力。中國民間社會至今力度最大和最轟動的一些抗暴維權事件,如瓮安暴動,隴南暴動,不可謂不暴力,不可謂不動亂,可其中利益受損的群眾,有几人為自己的种种血淚付出后悔過?在他們的心中如果有所痛心的話,不是太“亂”了,而是太不解恨了。

“政治問題只能政治解決,放棄革命的權利就等于放棄了一切”(曾節明)。維權抗暴有別于暴力革命,是意在以最小的代价取得社會變革的最大成功。這种變革當然不是動亂,也不一定必然導至動亂,得過且過保舊守成才是坐等暴力革命來臨的主因,因為民主革命的一切行為只是為了爭取民主和公平,決不是為了“殺人”。

從悲天怜人的人文情怀上說,老天不會特別鐘情于一個暴虐的惡魔永久為害人間;從正反互制,陰陽平衡的角度看,只要世上還有不公和暴政存在,受壓迫者總會尋找到一种与暴政對等的反抗手段和方式(如网絡科技對諸多現實行為的替代作用)与之相抗衡,在舊的反抗手段(如冷兵器的淘汰,戰爭空間的縮小)失效之后,又會在科技的發展過程中尋找到另一种可行的新途徑,手段的多樣性并不會隨着科技的發達而呈反向的遞減。

不過,任何希望在人類短暫的生命過程中總是顯得很遙遠,但這個“遙遠的希望”卻只是歷史的一瞬間,也許正是新興革命手段進行醞釀和成熟的必須過程。

2009-06-17

(《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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