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巴菲特」唐煒臻 被正式起訴

【新唐人2009年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田野多倫多報導)自稱是「中國巴菲特」的加拿大華裔唐煒臻被安省證監會正式起訴。2009年6月10日,安省證監會控告唐煒臻本人、海外華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唐煒臻理財與資訊諮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合稱「被告」)12項罪名。

被告的以下行為被控違反安省證券法:

‧證券欺詐違反證券法第126條第一款

‧未登記就進行證券交易,違反第25條法規;

‧非法發行證券,違反第53項規定

‧開展被禁止的業務,試圖促成證券交易,違反第38條法規。

安省證監會的職員懷疑,100多個客戶往海外華人基金有限公司投資的金額至少4千萬元,其中包括安省居民。根據安省犯罪法,這些指控正在提交給安省法院。每項罪行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高罰款不超過500萬元,或約5年監禁,或兩項處罰都被實施。

唐煒臻已被傳喚出席開庭,將於今年6月24日早9點舉行,地址是舊市政府法庭第111號審判室(60 Queen Street West, Toronto)。

今年3月18日,安省證監會凍結了唐煒臻交易賬戶的資產。此凍結令被安省高等法院繼續執行。安省證監會正在與美國證交會合作,繼續調查此案。

安省證監會推出的網址www.checkbeforeyouinvest.ca,詳細說明各種投資產品的風險與利潤,防止客戶盲目投資。供投資者比較,包括股票、外匯、債券、基金等。

背景:

唐煒臻自稱是「中國巴菲特」,曾寫一本書為「《我的巴菲特財富之路》,對於他的投資理財經歷,在這本書的「作者小傳」內有如下的表述:唐煒臻,加拿大投資與理財專家,巴菲特專家,唐煒臻投資與信息公司董事長,唐煒臻投資與生意俱樂部主席,海外華人有限合夥人公司總裁,生存與發展專欄作者。

1997年,唐煒臻在加拿大的金融中心多倫多創立投資公司,主要業務是私募基金及對沖基金的管理,服務對象是資深的或富裕的個人投資者和企業投資人。繼續實行「不賺錢不收費」的經營原則。

2008 年11月25日,唐煒臻金融集團在公司網站發佈的消息稱,為提供機構與大戶投資服務,公司特別設立機構與大戶投資服務專門基金,從2008 年12月1日起正式對外服務。基金採取完全公開透明的操作方式,在證券委員會監管之下,同時受第三方高級會計師審計監管。這項新的基金只對具有雄厚實力的機構和大戶開放,客戶最低投資額為1百萬美元。

「每週1%的連續穩定回報」是唐煒臻吸引資金的一個最大招牌。在公司網站一則「唐煒臻金融集團客戶會議在多倫多圓滿結束」新聞中可以看到他自稱公司有近1億美元的基金。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