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中國官員們的恐懼

【新唐人2009年5月3日訊】作者﹕冉雲飛

我曾在網路上看到新聞說,許多官員對網路有焦慮症。雖然沒有看到其中的統計數字,但我相信這新聞的真實性。這是為什麼呢?中國官員歷來沒有真正的監督與約束,所謂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實是選擇性失明的另一種說法。需要你雪亮的時候,你就雪亮;需要你不明真相的時候,你就只有不明真相。也就是說,群眾只是官員利用的傀儡而已,拿官員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不特如此,民眾看到了官員的胡作非為、貪腐汙化,無處訴說,新聞媒體是官員們控制的,自然不會將官員的醜事公佈出來。那些被公佈出來的貪污腐化分子,固然可能是真實的,但其被公佈出來的原動力,不在於有真正的監督,而在於高層的政治鬥爭,或者從政者喪失靠山,與民主自由的監督和庶民的勝利沒有關係,反腐防貪只是他們藉此互鬥的由頭罷了。

官員們相信自己有本事能找到靠山,因為如何行賄與受賄就是中國做官的經典教材。他們深知就算不小心喪失一個靠山,他們還有另一個靠山,因為他們不會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面,這點經濟學的投資常識,他們近乎本能地能夠運用。也就是說喪失一個靠山,而自己倒楣的概率並不高。至於說變成高層政治鬥爭的犧牲品,這還是一種級別,不到一定的級別,你沒有資格成為高層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一來因為你無法接近高層,與他們勾連在一起;二來你還不夠作犧牲品的資格,因為你的砝碼不夠。那麼作為一般官員來講,最害怕的就是相對自由的互聯網,由於互聯網的技術特性,要根除所有不利官員的資訊,可謂難上加難。而且資訊來源如此多樣如此快捷,讓不少官員有防不勝防的感覺,因為他們做的惡事太多,手上留下的把柄,為惡的蛛絲馬跡亦複不少。所以他們害怕曝光,他們要盡一切辦法來堵住訊息源,消滅言論自由。有的官員用保護隱私權來遮掩自己貪污腐敗的為惡行徑,他們似乎根本就不知道,官員有許多行為不屬於隱私範疇。

把批評政府混淆為顛覆國家(許多文字獄由此而來),把公佈民眾有權利知道的真相視為洩露國家機密(如學生死難名單的公佈),這就是他們為什麼要限制互聯網言論的原因。與此同時,他們重複老掉牙的散佈謠言的罪名,即令是散佈謠言,其根源也在你不公佈真相,同時也不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所致。不懲處不公佈真相的罪惡行徑,卻單方面懲處謠言,這本身就是一種為惡的強盜邏輯,這樣單方面的懲處是強權的典型特徵,何況不公佈真相是謠言得以存在的原因,不懲罰禍首卻懲罰小惡,何以服眾?再者,不公佈真相,卻在那裏一再宣傳“謠言止于智者”,這也是典型的愚民說辭。謠言只會止於資訊公開、真相公佈、言論自由。在一個不公佈真相的社會裏,要建立在所有人都是智者的基礎上,來制止謠言,既荒謬且不可行。沒有任何一個社會是全由智者組成的,而那些甚少謠言或者沒有謠言的社會裏,端賴民眾該知道的真相總是有機會被揭露出來。

寫博客寫帖子要登記身份,這條款本來是杭州互聯網的新規定,標題似乎應該叫《杭州官員們的恐懼》才更符合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實證方法,我當然知道從學術上來似乎應該如此。但問題在於,中國官方現在很聰明地常用些試探性策略,來推行他們那些民眾反對意見很多的舉措。他們採取小股突破的方法,如先在杭州推行寫博寫帖子要登記資訊的策略,試探民眾對這個規定的反應。如果民眾不是大規模的反對,網路不是群起而攻之,甚至有人起訴這種規定違憲違反言論自由,那麼官方極有可能將此地方性法規,推而擴展開來在全國加以實施,從而進一步地控制言論和互聯網,從而為全國性制約言論自由和嚴控互聯網,做出“特殊”的貢獻。由於資訊不對稱,由於言論自由的控制,我們不妨揣測這個更高層的官方委託中國互聯網協會與地方政府聯手所做的一個更為嚴控互聯網的實驗。

其實哪個地方不想像杭州一樣來個上網寫帖寫博客要登記資訊,以嚴控網路上相對自由的言論呢?每個地方都想像杭州一樣,為什麼他們不高效率地群起效尤呢?那是因為最高當軸害怕每個地方都如此會造成震盪效果。同時,與其說每個地方都像杭州一樣立法——如果民眾反對的聲音不夠大——毋寧讓中國橡皮圖章協會“全國人大”堂而皇之在杭州立法上來個升級版,到時法位較高,權威性更大,而且比每個地方都立法更為經濟。對於個人,我們要儘量不去揣測別人的動機,對於政府,在他們資訊不公開(其實哪怕公開)的情形下,我們有揣測他們為惡的權利。他們既可以“半夜雞叫”(有關股票印花稅),也可以朝令夕改,隨時為限制民眾而為政府服務。也就是說,各位杭州線民今天受到的限制與侮辱,明天就可能降臨到我們的頭上,因此我們不能坐視不理,我們應該用盡一切理性的辦法來表達我們的不滿以及對杭州網友言論自由的聲援。否則明天最高當軸推廣“先進的杭州經驗”,全國的網路就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大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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