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智財獲美列正面發展 經部強化法制面

【新唐人2009年5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 1日電)美國貿易代表署今天公布「2009特別301報告」,其中於「正面發展」舉例說明台灣在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若干成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說,強化法制建置為現階段重要工作。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美東時間4月30日公布「2009特別301報告(2009 Special 301 Report)」;其中與台灣相關部分僅於「正面發展(PositiveDevelopments)」中,舉例說明台灣成立智慧財產法院(IP法院)、校園行動方案、檢察官4月間起訴P2P(點對點)侵權案、立法院4月21日完成著作權法修法等。

USTR於美東時間1月16日公布年度特別301「不定期檢討(Out of Cycle Review,OCR)」結果,已將台灣自「一般觀察名單(Watch List)」除名,為台灣自1998年以來,再次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台灣獲自特別 301觀察名單除名,代表美方對台灣多年來就智財保護所作努力的肯定;而現階段將繼續強化法制面建置工作。

她說,行政院版本「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應立委要求,智財局預定5月6日再召開1次公聽會整合意見,盼立法院本會期有再審的機會。

而因應「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她指出,「著作權法」中有關「二次公播」的部分,亦須配合修法。

另外,「專利法」修正部分,智財局預定5月18 日再召開兩次公聽會。而「商標法」修正部分,接下來則將進行第二輪公聽會。她表示,兩項修法仍須呈報經濟部、行政院審議,盼可於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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