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舊城領導內部購房貪污的貓膩解讀

【新唐人2009年4月21日訊】作者:kekemingtian

溫州這幾年房價上升迅猛,平民傾一生所有不見得能購一套房,而有權有勢者通過種種特權輕而易舉地拿到好房或直接放盤賺取差價,造成很惡劣的社會影響,發表此文,希望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能關注和杜絕這些現象,讓我們的社會更美好、更和諧!

溫州舊城改建指揮部(以下簡稱舊城)領導利用職權將拆遷房中最好的頂層房、躍層房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為己有,主要操作如下:

1、溫州市鹿城區大南門、信河街拆遷戶拆遷了3-10年未安置的比比皆是,舊城對外講安置房源不夠,房子未建成,實際上舊城內部剩餘房源很多,不是用來安置拆遷戶用的,而是用來留給自己便宜購買的;

2、高樓大廈建成以後,先把最高、最好的房子留給自己、親朋好友或上級領導,再把剩餘的讓拆遷戶認購,剝奪拆遷戶選購最好房源的權利;

3、在賣給自己、親朋好友或上級領導房源時為掩人耳目叫原先直屬的價格評估所(華正房產評估所)評個遠低於市場的“市場價”。大南門頂躍,市場價4萬元以上,而評估價只有1萬左右,如面積在300平米左右的房子,貪污的金額就等於300×(4—1)=900萬,國有資產一套房子就流失900萬,而給拆遷戶的評估價採用經發改委通過的真實市場價,如此2種標準處理,用這種手段欺騙上級領導和人民,一般人看不出來;

4、安置房出售給非拆遷戶,舊城內部也沒有一套申批制度(其他制度都很齊全),沒有製度就失去監督,這是歷任領導給自己留的方便之門,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大門;

5、在賣給自己、親朋好友或上級領導房源時具體手段如下:

① A購買房子,與領導關係密切的,先付幾萬元訂金,A再找下家B,讓B出錢買房,同時把差價給A,差價少則二十萬至百萬元,多則百萬以上,如果這些房源拿出來公開招投標,幾十萬上百萬的國有資產就不會流失掉;

② A是領導得力“助手”,領導就專門授權A,先把舊城房源以低價假賣給B,B再把房子以市場價賣掉,B拿的差價按2:2:6分成,領導得6,A得2,B也得2,如果差價是50萬,領導就得30萬,A與B各得10萬,如此操作20套,就有近千萬收入。

6、舊城領導也很聰明,怕違規賣房時有人投訴,因此市裡一些領導過來要房子,舊城領導就雙手奉上,原本安置給拆遷戶的房子,就成了舊城領導拍馬屁的極好禮物,上級領導拿了房子,這些投訴就不會認真追究了,如此,人民群眾還有什麼辦法呢!

7、舊城領導的聰明還體現在加強內部“團結”上,為應付上級考核,加強內部勾結,構成利益共同體。只要與領導親近的,認真為領導服務的職工,向領導申請以 “市場價”購買一套安置房,領導會根據其對他的貢獻,同意其要求,拿了房子,自然也就會維護領導的“威信”,成為利益共同體,共同打擊那些剛正不阿的人。

因此,舊城違規賣房不是一個獨立的事情,而是舊城作為一個機構的最大腐敗現象,它污染整個舊城機構,污染整個舊城隊伍,污染溫州市舊城中心的拆遷改造工程,是舊城國有資產流失貪污腐敗的源頭,是黨內的毒瘤,此毒不除,人民公僕形象掃地!

怎麼向人民群眾交代!!!

這些房子不能以如此低的價格給這些腐敗分子,應該拿出來公開拍賣,對已私下轉手的、已入住的,可以照市場價來購買(只能給發改委下屬的評估所評估,其他評估所都會被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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