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芝麻村官」屢爆「驚天大案」

【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訊】(中央社台北10日電)廣州黃埔幹部用麻袋分贓款、陸豐村民懸賞人民幣百萬元徵清官來扳倒腐敗村官、佛山禪城村委主任挪用公款2170萬元、汕頭潮南村支書毀林佔地200多畝建豪華墓地,村官腐敗新聞一再發生。

一個村官為何能貪這麼多?他們的權力究竟有多大?據「南方日報」報導,江門市新會區三聯村原村官劉宏球的一句名言流傳甚廣:「在三聯,我就是皇帝。」而幾年前曾有村官對著央視的鏡頭嚷嚷:「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

報導說,這些「芝麻村官」之所以如此張狂,源於權力難受制約。正所謂「官不在大,有權則靈」,在較少受到制約的環境中,村官小小權力被無限放大,以致村官屢屢出現「我就是皇帝」的政治瘋狂症。

近日召開的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工作會議透露,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紫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子榮,一人就挪用公款人民幣2170萬元。

在紫洞村一提起劉子榮,不少村民捶胸頓足。村民對劉子榮的腐敗行為深惡痛絕,在喝早茶時常常戲稱劉子榮為「劉水扁」。

從村民的敘述中,村官腐敗的表現方式主要有貪佔、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和救災救濟、扶貧優扶等資金和物資;在工程建設發包、企業和集體山林土地承包時收受賄賂;有的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或借給親友使用;在集體資產處置如企業改制、資產轉讓等過程中非法佔有集體資產等,作案手段複雜多樣。

尤其是珠三角,徵地費用常常被村官「特別關注」。幾百、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資金,像天上掉餡餅一樣進到村裡的賬上。按政策規定,徵地費用中有相當數量的資金歸村集體使用,而使用過程中監管制度的缺失,使一些村官有一夜「暴富」的機會。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焦洪昌說,按照法律規定,村民自治主要權利應當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但實際上這種民主決策權並沒有落實到村民會議中,村幹部不落實公開村務、公開賬目,村民常常毫無辦法。

有關專家坦承,有些鄉鎮幹部出於人情、利益的考慮,對村幹部監管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說情包庇,查處時也是給個不痛不癢的處分了事。

不少專家、學者、官員為村官腐敗治理開過藥方,這些五花八門的藥方可分為2類,1是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2是加強自下而上的監督。

一名學者指出,村官腐敗氾濫之所在,亦是村民民主權利遭受嚴重踐踏之所在。村民不能行使當家做主的民主權利,正是村官腐敗的溫床。

因此,治理村官腐敗的路徑不應是縮小村民自治空間及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相反應進一步還權於民,令村民自治真正兌現。也就是建立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