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城市下鄉与流民進城

一、強權主導下的“圍城”中國

錢鐘舒先生的《圍城》,對城內城外的人与事盡有述說,但從那段歷史無法体味當今中國的時代气息和現實脈搏,所以我們不得不另行說一說屬于自己的時代。

我們的故事,發生中國這片多變的“熱土”之上、游离于改革与革命之間、是活生生的“新鮮貨”,皆處于現在進行時,比錢先生的主題更具挑戰性和殘酷性,故事中的現實,無疑還將是一個讓中國時時面對的歷史抉擇難題。

這個主題當然也是一個悖論,表面上看一方面是“党的恩情似海深”,“党是人民的大救星”,党的惠民政策和親民舉動經常而及時地見諸党媒報端和政要嘴角,甚至媒体鏡頭前還出現了農家小院和田間地頭,意圖讓農村体味到党的溫暖或是威嚴,一方面卻是農民“不知感恩戴德”,仍毅然決然地棄家舍親,离開養育自己祖祖輩輩的土地而不顧一切地奔向城市做二等流民,讓人不明白這又是為何?

進城的流民有打工的,販賣的,混飯的,坑人的,偷竊的,還有報仇的,上訪的,革命的、做夢的,他們的到來使本來平靜如死水的城市平添了改革与進步的繁華,有了成長為“國際大都市”的本錢,同時也帶來了管理上的煩惱和城鄉利益的直接沖突,演繹出城市生活中另一道移民“風景線”。

城市享用着以億計的廉价勞動力,看着不知疲倦、不懂苦臟為何物的現代“工奴”,好像總算在中國人自己的身上找到了一种當家做主人的优越感。以工厂為例:長期工盤剝合同工,合同工盤剝昨時工,早就成為一种潛規則,雖然現在這种稱呼已經不多,但換湯不換藥,新瓶裝舊酒,其它名稱和形勢下的身份歧視,如中國的城鄉隔离制度(同外國的种族隔离制度),在中國卻越來越成為社會的主流了,而有權的欺負有錢的,有錢的欺負沒錢的,城里的欺負鄉下的,從來就被國人視為理所當然并津津樂道。

就在城市享受農村帶來的种种無私奉獻的同時,看着伴隨城市生活而逐漸增多的“外來人”,有時卻為“城市生活不太美好”而煩燥,為附帶而來的种种不便而心生怨气:本來洁淨的街道旁現在這些揮之不去赶之不絕的小商小販和滿地的垃圾遺棄物,附近貧民窯里破落的敗象、時不時發生的失竊案和打斗群毆的亞人類生活,一定是這些粗魯的農村人的先天劣根原罪所致。

因此,城市便利用權貴和小市民的天然聯盟所掌握的立法權和行政權优勢,為這些外來的二等人類進行法律圈定,出台了种种如“暫住證”、“居住證”等身份限制,更配置了“城管”專門對付街道“走鬼”,增強了“保安隊”專門對付犯罪,美其名曰“加強管理”,實則是城市大門越關越緊,讓那些未進來的望而怯步,已進來的見好就“收”,以圖將“讓城市生活更美好”落到市民的生活實處,“讓城市成為城市人的城市”,進而最好讓“沒剩余价值”的農民返回鄉里,為城市人种地种菜修理“后花園”,做地道的“農奴”才是。

城市生活有時倍感壓抑,需要“呼吸一下新鮮空气”的時候,城市想到了農村,想起了到農村去,到“廣闊天地”中去,去体味田園之樂,去行善人之為,去找藝術的靈感,去看望快被遺忘之人……

當城市人以夢想者、旅游者、旁觀者、消費者、事不關己的欣賞者,從遙遠的審美角度來審視農村時,農村就是一幅水墨畫,農村就是一首田園牧歌,農村的苦難就是一种文化的積淀,農村的生活就是一种苦難的藝術,這一切就可以成為文學家筆下的素材,成為攝影家鏡前的构圖,成為旅游者眼前難得一見的開心果和下飯前的開胃酒,而深在其中“表演”的不再是農民的“旅游業者”,則成為一個個視錢如命的玩偶,在為城市人重复上演着一場場出賣尊嚴和前途的經濟猴戲。

當農民不再种糧,而成為供應城市經濟作物的原產區,成為城市調節空气的后花園和精神消遣的附庸;當農村不再臭气熏天,成為不再自然的“油漆綠”,成為城市旅游者“采摘”逗趣的享樂天堂時,這時的農村所得到的一時發展已不再与三農相關,早已歸屬到所謂的第三產業或是服務業當中去了。—-但旅游業替代不了中國的支柱農業,也無法負擔起振興農村的歷史重任,所以沒必要為一時之“鴉片”快感而歡呼。

中國是世界垃圾食品的主要生產地也是最大的消費地,中國是世界自然環境被破坏最嚴重的國家,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二元社會”立行國,而農村因為貧窮,因為弱勢,政治上沒有公民身份,經濟上得不到必要的投入,生存上更處于自生自滅,那里的人們就是這种垃圾食物、垃圾制度和破落環境的最后受害者和買單人。

總之,城市天生就是花錢的地方,是享受生活的地方,是人類夢想成真的地方,農村是保證“生存權”的寄宿地,是下放和勞動改造的集中營,農民天生就是被勞改、就是要想法掙城市人的錢、養着城市人享受的命。這是“城市主人”的制度安排,弱勢的農村人有時或許要認“命”,這個“命”,就是“听党的話,按党的指示辦事”,這個“命”,几十年來一直就這樣讓農村像祖爺一樣尊奉着。

為何農村人都想生活在城市,哪怕是城市的邊緣,哪怕做城市的二等公民,也不愿回到生我養我的故土了呢?農村人說,我們的要求不高,吃飽喝足了就行,再苦再累也不怕,只要不讓我們回去;城市人說,農村那么好,那么環保,那么綠色,那么悠閒,那么自然,為何還要來城市与我們爭飯呢?

這是一個怪圈,也是一种“圍城”現象。

二、給農村活路也是給城市活路

每個中國人都想做城市人,而不愿留守鄉村和田園,是因為千百年來的城鄉差別和政治歧視所致。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任何城市人的祖上三五代以內皆來自于農村,都是農民的后代,但做“城市人”這個愿想一旦實現,即自封為不再“農村”的城市人。

戰亂的年代,城市人大多會流向農村,將自己的身家性命依附于農村,而和平一旦來臨,農村的避難作用瞬間消失,城市人則將農村人拒之門外,登高忘祖立刻翻臉不認人,身上所潛伏的那种小農意識、泥土气息馬上蛻變成小市民階級的狹隘市儈气,然后通過改頭換面后的“排外拒鄉”形式對后來者盡情地表現出來。

現如今風行一時的城市精英落戶政策,是對外來人才的一种“恩賜”,名為“吸收人才”,實是在進一步提高進城門檻,是在利用城市的地理优勢抽農村和偏遠地區發展的“血液”,在用制度“欺負人”,到頭來使窮者更窮富者更富,地區城鄉差异越拉越大,矛盾越積越深。

為了安慰部份對政治歧視心生不滿的農村人,城市又出台了許多惠民政策,如補貼三農,減免稅費,低息貸款,家電下鄉等,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卻是治標不治本,城市還是繁華無比,農村卻是破敗無疑,農民們當然更不領情,失地農民依然外流,城市“外來人”越來越多。—-難道“社會主義新農村”已成為一個讓城市人憑空向往而不愿久留,讓農村人棄之如雞肋守之如毒藥的怪物?

人与動物一樣,是逐食而居的,并且人是要逐好食,居好屋的,所以才有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訓示。只要人的本性還在,那人類的自然流動就應當是合乎自然,合情合理的。之所以出現這种城鄉對流現象(其實絕非對流,而是因資源配置不均等,形成了單向流),肯定是我們人類的哪一項或是數項設計安排出現了与自然与現實不相符的地方,比如掌握了立法行政大權的城市,在制定法律和政策上的自私性和傾向性,使社會產生了現實的利益偏差,而不得不使農村人加大流動尋利的力度。

設想有朝一日農村也有了這种立法權和行政權,他們反過頭來對城市進行种种的立法設限,如對城市与農村實行二元化管理,將糧食禁運,菜品禁運,資源禁運,禁止城市人出城,或是必須辦理“出城證”或“進村證”,取消一切現有特權和福利并歸之于農村等等,這樣完全脫离了農村供養的城市就會成為人肉孤島,城市的燈紅酒綠和紙醉金迷還會存在嗎?

這种假設并不遙遠,就在60多年前的“解放戰爭”時期,我軍就是以此法來圍困長春守敵的,并且還讓那些流民全部涌入城內,盡食其粟,直至糧絕人盡而破城。

渭涇分明,壁壘禁嚴,尊卑有致,這是城市以仇恨的心態設計的社會制度,雖然名義上占据着道德的高地,但并不占有實質的真理和道義,自然沒有權力來詛咒農村人反彈和抗爭,更不能以二次立法的形式來為自己的行為開脫,并再以法律的名義來打壓農村的過激行為,這實在是變本加歷的精神變態了。

學會感恩,不但是弱勢對強勢“恩賜”行為的表示,更是強勢反思自己之所以能夠強勢的原因的過程,想想誰才是自己真正的衣食父母,不要再像現在這樣“得了便宜還賣乖”,不要成為“臥槽泥馬勒戈壁”般占着茅坑不拉屎,更不要讓這种仇恨心理一旦成為顛覆中國社會的又一根導火索,到時還要罵農民不懂現代政治,崇尚暴力才好。

學會感恩,就是要用強制性的法律來改變現有的“城尊村卑”的現實,從根本上給予城鄉同等的政治待遇,讓這种二元割裂的社會自動吻合,避免城鄉矛盾成為中國社會一切不穩定因素的首要之險。

看來,不但在食物上要尊循自然与綠色,在政治權力和制度設計上,同樣也不可有違自然的規律,也要尊循自然与和諧,方可保社會生活一切井然而有序。

2009.3.11.

(《自由圣火》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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