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節標案有瑕疵?苗縣府:一切依法

【新唐人2009年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16日電)新象文教基金會行政總監許博允今天質疑苗栗縣政府「2009年國際音樂節」招標案有公告籌備時間緊迫等多項瑕疵。苗栗縣政府回應表示,一切依行政流程辦理。

許博允以個人身分召開記者會表示,苗栗縣政府1月12日公告「2009年國際音樂節」招標案,預算新台幣6,350萬元,要求規劃國際知名演唱家大型演唱會、國際巨星話劇演出及世界男高音演唱會3場大型活動,投標期限為2月10日,3月底完成執行。

他說,標案中要求取得表演藝術家簽署同意書,一般而言,邀請國際知名表演者簽約過程動輒數個月,他在去年12月份接獲世界男高音多明哥工作人員告知,接獲苗栗縣政府函文邀請演唱,委託許博允確認,經他向縣府確認無誤。

許博允質疑標案有多項瑕疵,國內有具國際知名度藝術家,縣府卻堅持僅邀外國藝術家,他為國內藝術家抱屈;此外,標案起跑點不公平,是否有人提前作業?因為短期內難以完成藝術表演者簽約,除非事先另有安排。

許博允強調非常鼓勵推廣藝文活動,但政府標案內容有瑕疵,希望能夠修正、放寬規定。

新象董事長樊曼儂表示,標案起跑點不公平,新象不參加投標。

苗栗縣政府回應指出,相關標案完全依行政流程處理,若因籌備期太短導致流標,將重新考慮修改規劃或延後邀請多明哥來台演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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