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制首日 知名賣場被開罰1萬元

【新唐人2009年1月12日訊】(中央社11日綜合報導)防制法新制今天上路,全國各地衛生局派員稽查餐飲、醫院、網咖業者,桃園縣、台南市等縣市未開出罰單,但高雄、屏東等縣市有開單,其中不乏知名賣場、便利商店被開罰新台幣1萬元。

根據防制法新規定,所有禁菸場所入口處及適當地點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而且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的器物,違反的業者罰新台幣1到5萬元。吸菸者在禁菸場所吸菸罰2000元到1萬元。販菸場所違反展示規定也是處1到5萬元罰款。

25縣市衛生局針對餐飲店、商場、旅館、室內工作場所、休閒娛樂等禁菸場所展開稽查取締,統計共稽查4953家。

根據各地縣市政府的稽查結果,北台灣基隆方面,對餐飲店、旅館、商場、醫療機構、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閑業、大眾運輸及車站等共稽查497家,合格家數488家,合格率達98%,也開出15張違規告發單,其中包含6件吸菸行為人及9件違規場所。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全體總動員稽查轄區內146家商家、工作場所和機構結果全部合格,沒有民眾違規。

新竹縣衛生局稽查276件,6件不合格,合格率為97.8% ,不合格的原因大都為禁菸場所內放置菸灰缸或熄菸筒,以及民眾在公共場所吸菸。至於苗栗縣沒有違規狀況。

中台灣的台中市在菸害防制法新制實施首日,即有大賣場被開罰;1家大賣場的菸品販賣區未依菸害防制法的菸品展示辦法陳售,違反菸品單一品項只能展示最小販賣單位的規定,稽查人員當場依規定開1萬元的罰單。

台中縣則稽查870家,但有多家未貼禁菸標示,稽查人員予以勸導後,商家都願意配合,並未開罰。

同樣位於中台灣的南投則全部合格;至於彰化縣,1家位於鹿港鎮的便利商店,販賣菸品放置在玻璃櫃內,陳列方式違規,彰化縣衛生局開出1萬元的罰單。

南台灣的台南市、雲林縣與嘉義市均未開出罰單;嘉義市雖有有民眾電話檢舉違法吸菸案,但稽查人員趕到現場時,已無違法民眾在場;台南縣也有1件。

高雄市衛生局長何啟功率員實地稽查334家場所實施情形,並未發現違規事證;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分3區稽查,鳳山市1家便利超商及1家檳榔攤違規,被開單告發;屏東市告發3人。

東台灣的花蓮縣則稽查460件,違規3件,開罰3件;台東縣在1家旅館在室內擺設菸灰缸,且留有菸蒂,開出1萬元罰單。

在離島的金門方面,由警方支援下兵分四路,巡查大金門的金城、金湖、金沙和金寧四鄉鎮,展開首波稽查行動,但沒有違規開單;至於澎湖也沒有開單。

行政院衛生署公布到下午3時30分止的統計,全國禁菸場所共有22家不合格,其中以商場最多;7件個人違法案件中,有1名是基隆計程車駕駛。販菸場所違規有4家。

就場所而言,桃園縣、苗栗縣、台南縣、台東縣和宜蘭縣5縣採2階段稽查方式;另外20個縣市採3階段。就吸菸行為人稽查方面,基隆市、苗栗縣、南投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縣、台東縣、宜蘭縣和連江縣採2階段,其餘16縣市採3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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