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民將有望合法居留臺灣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訊】中華民國行政院蒙藏委員會今天發放外僑登記證給109位滯留臺灣藏民,讓他們能暫時合法居留臺灣。同時也宣佈,等到立法院審議通過移民法修正草案後,這些藏民就可以擁有臺灣合法居留身份,享有社會福利與工作權。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高思博:「雖然是一張薄薄的紙,但是它讓大家,在這裡可以不用擔心警察和移民署,會再來把大家認定是非法的居留,我想這個事情,首先恭喜大家。」

雖然只是暫時合法居留的外僑登記證,不過這可以說是臺灣蒙藏委會送給滯臺藏民最溫暖的新年禮物,因為他們可以踏出在臺合法生活的第一步。

在臺藏民 DEU BAHADUR TAMANG:「之前也是有打工,有上班,上班就沒有固定,幾個月工作的時候,就來臨檢,就一直跑,一直跑,好幾個地方一直跑,後來是我想回去,我不能回去沒有護照,我請老婆來臺灣,後來生一個小孩子。」

在臺藏民表示,因為沒有合法身份及勞保健保,他們在親戚的幫忙下花了臺幣十萬元才順利生產,目前臺灣已經有三個這樣子的藏民寶寶。

在確認身份與無違法記錄後,蒙委會發出了109張外僑登記證,同時也宣佈行政院已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目前所知,朝野黨團已取得初步共識,待修法通過,藏民就可在臺合法打工,享有社會福利。

在臺藏民 KUSANG LHUNDUP SHAKYA:「過一個很好的生活,在一個民主國家,就是想過一個很好的生活。」

去年12月,滯臺藏民在自由廣場請願靜坐多天,希望取得合法居留,目前蒙藏會已安置他們住在在桃園縣龜山工業區的閒置廠房,之後也會安排相關醫療檢查。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政祥 陳真臺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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