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奧運讓中國人權更惡化

【新唐人12月10日訊】臺灣民主基金會發表「2008中國人權觀察報告」,就政治、司法、經濟環境、教育文化以及社會層面發表觀察結果: 中國舉辦奧運,不但未履行改善人權的承諾,反而讓中國境內的人權情況更加惡化。

國際人權日前夕,臺灣民主基金會公佈「2008中國人權觀察報告」,副執行長董立文表示: 「2008年中國(中共)為了舉辦奧運,他不但沒有遵守他當時申辦奧運保障人權,或改善人權的那個承諾,還發生更嚴重的倒退,或是更多的迫害人權狀況發生。」

在政治人權方面,為了奧運全力維持社會和諧的表象,對維權與異議人士進行軟禁、行動限制,甚至失蹤綁架,嚴重打壓言論與人身自由。奧運前承諾的新聞自由,在西藏事件、四川大地震中,讓世界看到中共對新聞與資訊的嚴密封鎖與管制。

國立政治大學國關中心助理研究員陳純如提出具體事例: 「像亞洲週刊,從五月開始就不准在大陸訂閱,施予歐衛公司壓力,不准他繼續用自己的衛星,將新唐人電視的訊號傳播到中國大陸上。」

在司法人權方面,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廖福特不樂觀表示: 「我覺得是恐怕比以往還要更嚴重,特別是今年奧運的舉辦,以及三月開始鎮壓圖博西藏這個部份的話…」

雖然今年中國在法律上做了許多訂定與修訂,甚至成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但是實際面仍讓人憂慮不堪,他進一步表示: 「新的律師法出現後,他的整個辯護權落實並不實際,有很多的罪名其實是非常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譬如顛覆國家政權或是洩漏國家機密,用這些很不確定的法律名詞作為判刑的基礎。」

因此呼籲中共官員應該面對問題,執行自己訂定的法律,這是保障人權最起碼的要求。

新唐人亞太電視 文讚/夏明淵 臺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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