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士郭泉被超期羈押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聞劍的採訪報道)中國南京學者郭泉11月13號被南京市公安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實施刑事拘留至今。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南京市公安局違法超期羈押郭泉。

中國南京民主人士郭泉被關押到今天,中國的檢察院還沒有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決定。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南京市公安局應該在拘留郭泉後三天內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即便在特殊情況下,法律要求南京市公安局也應該在拘留郭泉後一個星期內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十一月二十七號之後,在檢察院沒有任何行動的情況下,南京市公安局繼續羈押郭泉已經屬於執法犯法,非法拘禁郭泉。對此,近日在美國為郭泉早日重獲自由而奔走呼號的中國民主黨美國加州分部負責人鄭存柱先生向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分析了中國當局拘禁郭泉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就是現在中國比較大膽地寫出反映中國民主、要求多黨競選的文章。從目前來說,雖然共產黨自己指定了一個時間表,但是他還是怕在輿論上形成很多對政治改革的關注。他們認為這樣提出政治改革不利於他們統治的穩定。”

記者:“那你認為跟郭泉組建政黨和參加民主黨派有沒有關系呢?”

鄭存柱:“我們認為肯定和他的言論和行為是有關系的。”

郭泉去年底對外稱組建新民黨,其成員主要是訪民。郭泉組建的新民黨是有真正意義上的一個民主黨派,目前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維權律師李建強分析說:

“中國政府給郭泉定的這個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要有組織的活動,要成立一個團體或者是一個組織。因為我們知道郭泉的新民黨實際上是一個空的,就他自己一個人弄的網絡上的虛擬的一個黨派,不是一個真實的黨派。如果當局要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來起訴郭泉,就一定要有証據來証實新民黨是真實存在的,不是一個網絡上的虛擬組織。我們認為,一個人是不可能稱為一個組織的,一個人是不可以稱為一個黨的。新民黨究竟是不是存在,這就是一個關鍵。”

如果郭泉成立的新民黨有形有人,建制齊全,那是否就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此,李律師表示:

“從共產黨自己的法律邏輯上講是存在的。當然,我們的調查是,成立政黨並不必然一定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他是共產黨,他自己有法律,他的邏輯是這樣的,他說你成立一個政黨,你的宗旨是以推翻共產黨、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那你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記者:“但是郭泉新民黨的宗旨是這樣嗎?”

李律師:“宗旨不一定。共產黨的解讀不是說要明確地解出來,比如說你要追求民主、追求自由,要怎麼樣結束一黨專政,那這些他都會解讀成顛覆社會主義制度。”

在自由亞洲電台上開設博客的旅美社會學者劉曉竹博士稱郭泉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典范。網絡上查閱發現,他成立的新民黨的宗旨是建立“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 的民主社會主義中國。李建強律師表示,中國政府往往以煽動和顛覆國家政權以及泄漏國家機密三項罪名打擊中國大陸的政治異議人士和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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