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特選舉總統方式:選舉人團制度

(中央社華盛頓四日法新電)美國選民今天進入投票所選舉總統時,實際上並非直接選舉下一任美國總統,而是透過獨特的選舉人團制度,選出特定的州官員或政黨領袖,名為選舉人,由他們代為選舉總統。全美各州選舉人的組合,被稱為「選舉人團」。

各州的選舉人名額和該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總數相同,與人口多寡成比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並無國會代表,但憲法修定案賦予該特區三個選舉人名額。因此一百名參議員(每州兩名),加上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和哥倫比亞特區三個名額,選舉人票總數為五百三十八張。

這五百三十八名代表,將於十二月十五日在各州首府集會,根據民主黨的歐巴馬或共和黨的馬侃兩者何人在該州拿下最多選票,正式選出白宮新主人。

要求說明可上溯至一八零零年代的這項複雜又獨特的美國選舉制度時,「改革機構」(Reform Institute)公關主任德瑞貝比斯表示,「老實說,我認為有很多美國人也未真正了解」。

為贏得今天舉行的大選,任何一位候選人必須至少贏得過半數的二百七十張選舉人票。

除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以外,其餘全美四十八州均採用「贏者全拿」制度,即在該州普選票勝出者,即可囊括該州全數選舉人票。

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採「區域計票制」,在各選區獲簡單多數選票的候選人,可獲得該選區的選舉人票,在全州獲得多數選票者,可再拿下兩張(代表兩名參議員)選舉人票。

這就是為什麼諸如擁有二十張選舉人票的俄亥俄州和二十一張選舉人票的賓夕法尼亞州等搖擺州,會成為候選人不敢輕忽的必爭之地。

選舉人團制度偶爾也會造成贏得普選票者,卻無緣入主白宮。兩千年大選即發生此種情形,當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高爾在佛羅里達州以些微差距落敗,該州的二十五張選舉人票由共和黨候選人布希全拿,助使布希最終勝選。

當時高爾獲得約五千零九十九萬六千五百八十二張普選票,超出布希獲得的五千零四十五萬六千零六十二票。但拿下佛州的布希贏得二百七十一張選舉人票,擊敗獲得二百六十六張選舉人票的高爾。

美國開國元勳創設的選舉人團制度,可上溯至一八零零年代初期,當時距離遙遠和通訊不發達,意味全國普選計票構成巨大挑戰。

德瑞貝比斯表示,「我想,當時認為創設選舉人團制度將可簡化選舉程序,並確保將會有明確勝出者。」

批評人士指出,選舉人團制度並非總能反映全國民意,並促使候選人聚焦於少數幾個關鍵搖擺州,而非從事真正全國性競選。

但支持人士主張,將此制度改為全民直選總統,勢必會導致權力過度集中於都市人口手上,損及鄉間和人口較稀少州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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