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絕食日記(三十)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我的第50個絕食抗議日。晴天。

要見郭飛雄,無論是律師會見,還是家人探視,都非常難。

郭飛雄冤案已經兩年多過去了,離2007年11月14日案件宣判的時間,也快一年了。他在今年9月中旬的信中問我:關於此案的申訴,律師大概什麼時候會來?
為申訴的事,他在春節前後就寫信給莫律師,委託他和胡嘯做他的申訴律師。希望能夠啟動申訴程序,並請律師能夠去梅州監獄見面,就申訴事宜,做些交流。

開始的多封書信,莫律師說他一封信也沒有收到。在今年5月間,律師才收到他的委託信件。律師與梅州監獄聯繫,要求會見郭飛雄,得到的答覆是:梅州監獄是省級監獄,要去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申辦會見手續。律師在與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聯繫,說要辦會見申請時,被告知要兩個律師才能會見。辦會見手續也要兩個律師一起來,多長時間能夠得到會見通知,不能肯定。理由是領導有可能出差不在。

在嚴苛的會見申請的條件下,這事就放下了。在奧運之前,郭飛雄案的申訴,基本上不可能啟動。嚴苛的申請會見的條件,就是故意刁難。就算是律師兩人同時來辦申請會見手續,他們還是可以被各種理由拒絕。無功而返。

現在,各種會議都開過了,敏感時期也過去了,現在應該寬鬆下來,進入正常的工作狀態,各機構該怎麼辦事還怎麼辦事了。

前天,星期一,胡嘯律師打電話到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說案件申訴,要辦理會見當事人的手續。這次得到的答覆是可以一個人來辦手續,但,幾時能批覆下來,不能肯定。於是,胡嘯律師在星期一就從北京趕到廣州,星期二大早就去監獄管理局辦理會見手續。他說接待他的是一個處長,遞交申請時,說他沒有帶上兩個律師的律師證正本,又說沒有提供律師事務所的營業執照。經過交涉,監獄管理局最終收下了申請會見的資料。至於什麼時候能夠得到答覆,不知道。該處長說他要上報給局長。要等待批覆。律師說他這幾天在廣州等待答覆。他說,希望這次來能夠得到批准,去梅州會見郭飛雄。從星期一就來廣州,就是為了增加會見的可能性。他說他每天打電話詢問情況。今天過去了,沒有回覆。再等明天。

我原打算這個星期去探視郭飛雄。現在,一方面在等律師會見的答覆,一方面,我很難找到有人能幫我照看孩子兩天。乘火車去梅州,要在第二天的早晨才能回來,讓兒子請假不上學,然後帶上他去梅州,是比較可行的辦法。但,他如果老是向學校請假,肯定不行。學校也不好管理。總之,因為梅州離廣州太遠,交通又不便利,探視郭飛雄實在艱難。自2006年9月至今,兩年多的時間,我與他見面六次。

郭飛雄案的辦案單位是廣州市公安局,後來案件到檢察院的時候,律師以為會是廣州市檢察院,並且去檢察院辦理相關手續,在那裡等了一整個下午,沒有人上班,說是去考試了。律師第二天再去廣州市檢察院,查找之後,才知道郭飛雄的案件降了一級,降到了天河區檢察院,開庭審理的法院也是天河區法院。

等到判決下來,要送到監獄服刑的時候,卻又連升兩級,到了廣東省內最高管理級別的省級監獄,在全省範圍內選擇監獄,於是他被送到邊遠的深山裡的梅州監獄服刑。我相信如果有國家級的監獄的話,郭飛雄在判決下來送監獄服刑的問題上,一定會連升三級,到國家級監獄服刑,由國家級監獄管理局來管理,他一定會被送到西藏的監獄去關押,也完全有可能送到新疆的監獄去服刑,或者黑龍江的某個監獄,總之,是國家管理範圍內最邊遠、交通最不便利的地方。那樣的話,郭飛雄的家人探視、律師會見等問題,就基本上不讓有關部門費心了。因人為的、客觀的難處太多,多到幾乎阻斷了家人探視、律師會見的這種念頭產生的程度。

郭飛雄案的申訴,還沒有跨出一步,還只是剛剛抬起了腳,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踏下。那隻抬起的腳,腳踏實地的時刻,才是郭飛雄案申訴跨出的第一步。這一步總是要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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