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敦促中國 也開放國內記者採訪自由

(中央社北京十八日法新電)人權團體和媒體專家今天對中國決定擴大外國記者採訪自由,表示審慎歡迎,並促請北京當局對國內記者開放相同權利。

中國昨夜宣布,奧運期間為外國記者開放的較大採訪自由將延長,使外國記者無須先取得當局同意,即有權訪問同意接受訪問的大陸人民。

相關規定最初是在去年元月一日實施,以配合中國為奧運開放媒體採訪自由的承諾,原定在十七日到期。

然而大陸記者無法同享此種自由,仍必須遵守嚴格的報導限制,對此,人權團體和媒體專家表示遺憾。

設在紐約的活躍團體「中國人權」促請中國政府,容許大陸記者享有同樣自由。

香港大學中國傳媒研究計畫研究員班志遠說,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問題取決於對內的傳媒政策而非對外國記者的規定。

班志遠說:「這對大陸當地的記者,不會有任何明顯的影響。」

他說:「這其實是為了中國的國際形象。中國已認定,他們因開放形象所將獲得的國際利益,足以超越因此可能看到的任何負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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