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靶新藥上市 衛生署核准治療轉移性乳癌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一日電)第二種乳癌標靶藥物正式上市,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訓徹今天指出,對於第一種標靶藥物治療失敗的乳癌患者而言,新藥帶來新選擇,不過由於藥理作用之故,可能會伴隨腹瀉、嘔吐等副作用。

陳訓徹解釋,人類細胞的類表皮生長因子與受體結合時,就活化一種酪胺酸激(酉每)刺激增加癌細胞,乳癌病患約有二成五到三成的此項抗體呈陽性反應,第一種及第二種的乳癌標靶藥物,即分別以針劑的單株抗體及口服的小分子化學藥物,能使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失去作用。

他指出,乳癌患者在開刀、荷爾蒙治療、化療、放射治療等完整治療後,一旦發生第四期轉移性乳癌時,五年存活率只剩兩成左右,平均存活期約二到三年,而腦部轉移的預估存活期僅約二到三個月,標靶藥物用於受體陽性的病患,證明能延長生命。

衛生署是在日前核准第二種乳癌標靶藥物上市,用於轉移性乳癌患者,全民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範圍,家住澎湖的乳癌末期多處轉移的陳小姐今天現身說法,鼓勵病人向醫師請教乳癌治療新知,並希望健保局能讓最需要的病患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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