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熊來台? 台聯:須遵守華盛頓公約規定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二日電)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今天表示,歡迎中國貓熊進口台灣,但一定要依照華盛頓公約及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行事,且以貓熊生存條件為優先考量。

  黃昆輝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以及經濟部國貿局對輸入野生動物的相關規定,必須取得華盛頓公約允許出口證明書,才能進口貓熊;中國是華盛頓公約簽約國,更必須符合華盛頓公約規範才能輸出貓熊。

  他說,只要我方遵守法令,中國也遵守華盛頓公約規範,就是清楚宣示台灣與中國是「國與國」關係,台灣不必擔心被矮化。

  黃昆輝表示,為防止政府官員暗渡陳倉,若有官員不依法辦理貓熊進口,民眾可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舉發或檢舉。

  此外,總統馬英九日前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表達兩岸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黃昆輝說,馬總統說法荒謬,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無庸置疑,自我矮化的說法,讓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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