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前得乳癌 罹患第二個癌症風險較高

【新唐人09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六日電)長庚醫院分析二十五年的乳癌病患資料,發現五十歲前就罹患乳癌的女性, 得到第二個癌症的風險,明顯高於超過五十歲的乳癌患者,約百分之二的人,得到骨癌、子宮體癌、卵巢癌等,一旦繼發癌症,半數患者只能再活二點八七年。

這項由嘉義長庚醫院癌症中心及血液腫瘤科主任李冠德、林口長庚醫院外科部主任陳訓徹等人進行的研究,參考衛生署1979到2003年癌症發生率登記資料,發現在五萬三千七百八十三個婦女在五十歲前罹患乳癌,其中一千零八十五人後來罹患第二個癌症,比例為百分之二點零二。

這項研究顯示,五十歲前比五十歲後罹患乳癌,發生第二個癌症的相對危險度,增加四成三。第二個癌症包括:骨癌、子宮體癌、卵巢癌、甲狀腺癌、食道癌、腎癌、肺癌、非黑色素皮膚癌、血癌等,這也和歐美乳癌患者的繼發性癌症並不相同。

根據這項研究,五十歲以後得乳癌的人,後來罹患子宮內膜癌和子宮體癌的危險,也會提高。

陳訓徹今天指出,很明顯可以看出,台灣乳癌病患的繼發癌症,與女性荷爾蒙的陽性反應率較高有關,另一個可能與藥物有關,乳癌荷爾蒙療法的藥物「泰莫西芬」長期使用,也會提高子宮內膜癌的罹癌風險。

他說,年輕的乳癌患者不僅要追蹤預防乳癌復發,也要注意防範子宮體癌和卵巢癌。9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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