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為楊佳公民權利)呼籲

太多的任性,憤怒和漫罵,伴隨太多的不信任,放棄和死亡。

如果放棄,依然失望,說沒有辦法,即是坐以待斃,成為被人詛咒的罪惡腐朽的一部分。

九月一日,楊佳在上海被草率的判處死刑。地方政府和公檢法系統,無視憲法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踐踏法律的尊嚴,擾亂司法程序,顯露出上海公檢法體制的嚴重綜合缺陷。

事情還沒有那麼簡單,楊佳案已經不再是關於一個可以被忽視的普通人,一個公民用赴死的意志,考驗了中國實踐司法公平和社會正義的信心與立場,喚起中國民權意識的覺醒。上海搞不明白的是,中國不是十里洋場,這要比你想像的寬闊複雜的多。

楊佳案並沒有結束,對楊佳的宣判,表達了舞弊者蔑視法律尊嚴的願望。污濁的靈魂決定了猥褻的命運,他們最終沒有逃出背叛人民的邏輯,對權力的濫用和對法律的蔑視。應該提醒他們,這一次,他們依然會因為愚蠢而付出代價。

為了楊佳,為了每一個有尊嚴的活著或是死去的,楊佳一樣的青年,楊佳的母親一樣的母親。

呼籲國家重審楊佳案,通過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進行公開合法的審判,是對憲法的維護,是對中國司法改革的決心和力量的檢測。

你與我一樣,作為中國人,相信國家為社會公正司法改革所做的不懈努力,相信具有最高司法權力和榮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和嚴謹,通過合法手段,再次履行職責。

請使用你的寶貴時間,寫下你對楊佳案的看法,用行動呼籲公平正義。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銷楊佳案原審判決,指定異地法院,重新公開審理,維護國家法制,維護公民權力。

呼籲國家領導人,責成中紀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檢、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成立聯合調查組,介入楊佳案起因、審判內幕等違法作為的調查,整頓上海市公、檢、法,掃清與國家對立、無視國法的地方勢力,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權威地位。

以快遞方式寄給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郵編100745,

此時此地,我對你的努力充滿敬意。

附錄:

楊佳案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旁聽後

我於九月一日上午八點三十五分到達位於中山北路與和田路的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門口。

法院門口已經聚集了一些趕來旁聽楊佳事件的群眾。

再過九十分鍾法院將對楊佳襲警事件,做出一審判決。

我與在門口等待的群眾一樣,想得到一張旁聽證,法院南門的接待室工作人員說旁聽證早已發完。大家在門口議論紛紛,我用攝像機錄下了他們的看法和態度。人們對法院不接待群眾旁聽表示不能理解。一位清早就來等待領取旁聽證的老人說「根本就沒有發過旁聽證,早已發完是給誰發了」?在場群眾情緒很激動。

九點四十分的時候,有一名法院工作人員走到我身邊,小聲的對我說,你別錄了我們讓你進去。

我隨工作人員進入法院,在門口的群眾見我走進法院也跟隨進來,到了法院大廳安檢人員說我的攝影機不能帶入,存在前廳,隨後發了一個牛皮紙袋,讓我將身上所有東西放入紙帶存上,然後才允許進入,我們依次進到了二樓的4號廳。廳裡有一台實況電視和能容下三十人左右的椅子。我坐在第一排,電視裡已經有了楊佳的畫面,他身穿藍色短袖襯衫,頭髮還是與當時被抓時的新聞照形象基本一樣。面目表情平和,左右兩邊和背後各坐一名警察。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稱「法庭對襲警的事實證據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楊佳故意殺人證據確實、充分,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無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依據內地《刑法》第232條規定,判決其故意殺人罪名成立,處以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此期間楊佳和兩位辯護律師一言未發,也沒有楊佳家屬的鏡頭。

離場後參與旁聽的群眾來到法院門口,對那些沒有進入旁聽的群眾講述他們聽到的宣判。

一位群眾說,他感覺太失望了!比他預想的還要不公正!最起碼被告人要說話,辯護律師要說話!為什麼沒有?楊佳啞巴了啊!還是打針了?還是不讓他說?律師為什麼也沒有發言?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楊佳被帶到派出所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細節沒有!楊佳母親在哪裡沒有!這些問題都沒有一個解釋,說對楊佳的不公就是對人民的不公!對公民的不公!

在場聚集三五十人情緒激烈。隨後,在場的便衣對那些發言者說「我奉勸你們趕緊離開這兒!

隨後大家相繼離去。

(錄自於旁聽者/艾未未博客)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