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智庫:從制度防貪污 儘速通過陽光法

前總統陳水扁匯 款海外引發風波,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洪裕宏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顧忠華今天都呼籲立法院儘 速通過陽光法案,洪裕宏甚至主張財產來源不明罪應溯 及既往,以遏止貪污。

台灣智庫上午召開「莫忘公民的監督力量」座談會 ,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國會儘速通過陽光法案,從制度 面防止貪腐;公民力量應站出來參加八月三十日台灣社 舉辦的遊行,共同監督政府;在野黨應儘速奮起,成為 強有力的監督力量。

座談會邀請台灣智庫執行委員徐永明、洪裕宏、顧 忠華、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士章與談。

洪裕宏表示,立法院下會期應儘速通過財產來源不 明罪,因為依目前情況,沒有證據證明陳水扁大筆資金 是貪污所得,治不了陳水扁,陳水扁頂多是政治道德破 產。

他主張,財產來源不明罪訂定後,應溯及既往,所 有政治人物必須面臨檢驗,陳水扁一定有罪,民主進步 黨有人會被起訴,中國國民黨也會有問題,政治人物可 能會「倒一半」,國家重新開始,有助清明吏治。

洪裕宏說,三十日遊行前發生陳水扁事件,大家都 將焦點擺在民進黨挺扁或是否參加遊行,有點失焦,對 遊行不公平;遊行和陳水扁無關,百分之百是民間社團 發起的。

顧忠華認為,政治人物擁有權力後,應抗拒誘惑, 行為要用更高道德標準檢驗,這是清廉政治重要關鍵, 希望陳水扁事件後,公民監督力量要成長勿萎縮。

他說,國民黨在立法院擁有四分之三席次,應儘速 通過陽光法案,用同樣標準檢驗所有政治人物。三十日 遊行不需要太多政治色彩,應讓公民力量展現。

徐永明認為,受陳水扁弊案影響,監督執政力量有 消退跡象,台灣必須有所警惕。三十日遊行不是挺扁或 反扁遊行,是展現監督力量、「要陽光」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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