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特偵組尚無法使用機密卷證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三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六月初發函總統府,請求進一步確認「絕對機密」案卷的使用範圍、方式。專案小組指出,由於總統府至今尚未回函,確認複本是否可用,且台北地院並未同意將機密案卷借調給特偵組使用,使得檢察官手上無卷可用,偵辦進度陷入膠著。

總統府五月底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同意特偵組使用國務機要費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案卷,但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得公開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內容進行對質、詰問。特偵組認為總統府對同意使用範圍敘述不夠明確,六月六日再度發函總統府,要求進一步確認,但總統府至今並未回覆。

專案小組指出,特偵組於六月初同時發函給持有機密案卷的台北地院,調閱總統府所「同意使用」的機密案卷。不過,一個多月以來,特偵組尚未收到台北地院的回函,使得檢方無卷可用。

據瞭解,總統府日前曾致電特偵組,瞭解檢方使用案卷的方式。專案小組回覆指出,由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絕對機密不得複製」,使得偵、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及特偵組必須同時使用一份機密案卷,有實質困難。

專案小組表示,案卷中仍有不少機密外交事項,特偵組認同總統府不解密的決定,但期盼改核定為「極機密」等級,並由總統府製作副本,讓法院及檢方能同時進行偵、審程序,審理中的被告委任律師也能依副本辯護。

據指出,總統府獲悉特偵組的請求後,曾於六月中旬發函法務部政風司,要求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向中央社表示,政風司已於三日內將意見回覆總統府,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對外說明具體內容。

專案小組表示,在總統府沒有同意特偵組使用機密案卷複本,以及具體詳述「同意使用」範圍的情形下,國務機要費案的偵辦遭遇實質困難,期盼總統府儘速回覆特偵組所請求的相關意見,讓案件能順利進行。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