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反種族歧視法案 反應不一

【新唐人綜合報導】香港立法會星期四(7月10日)三讀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草案》,香港各界人士反應不一。

據BBC中文網報導,香港立法會議員在星期三、四兩天激烈辯論後通過有關草案,一些議員提出的修訂案大部分遭否決。

據稱這是香港特區政府首次制定反種族歧視法案,規定政府及私人機構的雇佣、教育及服務等六個範疇不能有種族歧視。

香港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表示,不論是資源較豐富、經濟條件較好的西方族裔,還是新來港、自身條件較薄弱的南亞裔人士,均受條例保障,政府計劃透過提供傳譯服務,照顧少數族裔的需要。

在草案辯論期間,民主派人士提出多項修訂,包括把反歧視法延伸至從中國大陸到香港的新移民,但修訂被否決。

民主派人士又認為不應該給中小型合伙企業期遵守反歧視法的豁免期,此修訂也被否決。

不過,在民主派、工會代表和銀行界議員李國寶聯手下,成功刪除了特區政府希望給八類機構語言歧視豁免的條文。

香港媒體報道,少數族裔人士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對《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獲得通過,表示歡迎。

一些醫生組織則擔心難以配合翻譯服務。

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對這個版本的《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感到失望,她接受BBC採訪時說,這項法案完全未符合反對所有形式歧視的聯合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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