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國:「假鈔中國」危及北京奧運

在距北京奧運不到五十天時,一個廣東廳局級官員以輕輕一句話捅破天——一語暴露了一個比南方雪災、拉薩「藏獨」、山東撞車、汶川地震、九省暴雨更大的災難——人民銀行也必然發行假鈔!這一消息的披露讓全國十三億百姓震驚得惶惶不可終日,一下子由「盛世中國」跌入「假鈔中國」的恐怖之中,讓國人期待奧運帶來祥瑞的最後幻想徹底一掃而空。

「人民銀行也必然發行假鈔」的消息來自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匡國建,2008年6月18日,匡國建在被媒體問到「金融機構會否流出假鈔」的問題時稱,理論上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情況,但「不能保證一張沒有」。

在此之前,雖然有新聞報導,廣東省公安廳公佈,自2007年以來,僅僅廣東省就已查獲假幣近六億元(人民幣),而且有官員直接參與製造和販賣假幣活動,但人們一直以為,這些假鈔的終端出口都在非官方渠道,即使時有「ATM自動櫃員機裡吐出百元假鈔」的新聞,也屬於個別銀行點的非法行為。但眼下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匡國建公開對媒體聲稱,人民銀行對儲戶服務時,假鈔「不能保證一張沒有」,而且人民銀行向儲戶支付假鈔的事故被儲戶發現時,只需要兌換真幣就行了,人民銀行不會因支付假鈔而承受任何處罰,也不會向顧客書面道歉和「假一賠十」地加倍賠償,這就等於說,人民銀行向儲戶支付假鈔是合法的失誤。

將銀行發行假鈔的非法行為合法化,將假鈔流行的責任全部推給民眾,是匡國建副行長此舉的重要貢獻。人們不知道,匡國建此舉是「自主創新」,還是奉旨公幹。從其事後未遭受官方任何責難,似乎是「奉天承運」,「老成謀國」。

儘管匡國建副行長將假鈔流行的責任首先諉過給ATM,說人民銀行對儲戶支付假鈔,主要原因是因為「有犯罪分子把假幣和真幣混在一起,通過ATM存進去,機器並不是萬無一失的」,杜絕假幣的主要的解決辦法只能是,「儲戶應該具備起碼的反假幣意識」;但廣大儲戶心明眼亮,極其憤慨人民銀行這一無理詭辯。人們反駁,匡國建副行長稱,金融機構肯定不會有意將假鈔拿給群眾——那如何解釋許多銀行行長因貪污成階下囚?許多銀行從業人員監守自盜?難道就沒有為了私利而有意將假鈔給客戶的銀行職員和官員?

古今中外,假鈔的瘋狂氾濫,總是意味著政府信譽徹底喪失,社會秩序面臨改朝換代的崩潰,今日政府一邊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的打假活動,一面坐視「人民銀行也必然發行假鈔」,豈非咄咄怪事?如果一個國家連貨幣這樣第一重要的商品都不能在銀行確保無假,這個國家還能保證舉辦奧運的秩序?如此狀態下,四海賓客和神州百姓如何敢到北京去觀奧運?

一個國家,對於家電等普通商品,尚設定「3、15」打假日,實行「假一賠十」,對假貨經營者嚴懲不貸,而對於貨幣這樣第一嚴肅的商品,則只是「有假就換」——還非難儲戶及時當場攝像舉證,否則「一經離櫃概不負責」。如此保護「人民銀行」欺人民,天理何在?為什麼不能套用「假一賠十」的法規,對發行假鈔的人民銀行實行「假一賠萬」?為什麼不採取「人機結合」的方法讓儲戶取款百分之百保險?如果有了「假一賠萬」重罰銀行制度,可能人民銀行的有ATM自動櫃員機就不會輕易吐出百元假鈔吧!

奇怪的是,中共廣東省紀委早已出台了《關於追究黨員、幹部在反假幣工作中失職、瀆職責任的規定》,明確對全省黨員、幹部反假幣工作失職、瀆職責任進行責任追究。但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匡國建仍然敢大膽妄言「人民銀行發行假鈔無罪」論!可見《關於追究黨員、幹部在反假幣工作中失職、瀆職責任的規定》不過一紙空文!

有史以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官員會宣稱自己國家銀行發行假鈔是合法行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官員會宣稱國家銀行發行假鈔要由儲戶和民眾自己承擔責任和損失,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官員會將國家銀行發行假鈔犯罪行為推卸到機器身上,但這樣的無稽之談居然出現在高唱「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盛世中國」!

「北京奧運」誠然是體現「盛世中國」的最好活動,但若「北京奧運」開幕時,十三億百姓都因忙於清點人民銀行取出的人民幣是否假鈔,無暇為「北京奧運」拍手鼓掌,「盛世中國」恐怕就只能是「假鈔中國」和「恐怖中國」了。

南方雪災、拉薩「藏獨」、山東撞車、汶川地震、九省暴雨都只是地域性災難,而「假鈔中國」和「恐怖中國」可是能導致「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亡國巨災!

2008年6月25日於深圳早叫廬

--轉自《新世紀》(原載《議報》第3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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