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與女性網路交友十不守則 提防受害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三日電)多項調查數據顯示兒童少年與女性是網路交友遭受性侵害的最大受害族群,因此,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等公益團體今天呼籲孩童網路交友要注意「十不守則」。

這十不守則包括「不」要隨便在網路上公開你的身分資料;「不」要借錢給剛認識不久或從未謀面的網友;「不」要單獨和網友見面;「不」要在陌生或隱密的場所和網友見面;「不」要隨意接受網友餽贈;和網友見面前「不」要對所有人隱瞞網友的資料或見面的時間地點;和網友見面時「不」要讓飲料和食物離開你的視線;和網友相處時「不」要鬆懈警覺心;如果網友做出讓你覺得奇怪或不舒服的舉動,要勇敢說「不」;萬一被網友威脅、恐嚇、侵犯或傷害,「不」要忘記求救。

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發佈台灣兒少網路交友現象與問題分析報告指出,2005年一項問卷調查發現十八歲以下兒童少年有八成五以上交過網友,近五成孩子曾與網友見面,且有一成孩子會與認識一週內的網友見面,甚至百分之六點一的孩子認識當天就會和網友見面。

分析指出,如果孩子單獨與網友見面,卻未事先告知家長或同學朋友,恐怕對孩子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脅;而根據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2006與2007年的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數據,全台灣遭受網友性侵害的人數,2006年有四百四十四位,2007年增為五百七十八位,其中,未滿十八歲兒童少年遭受網友性侵在2006年就有三百一十四人,2007年增為三百六十八人,各佔當年度遭受網友性侵受害者比例近七成一與六成四。

另外,受害者性別2006年女性有四百二十人,佔遭受網友性侵害受害者九成四六,2007年女性有五百四十六人,佔遭受網友性侵害受害者九成四五,都顯示兒童少年與女性是網路交友最大受害族群。

分析報告還引用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教授廖有祿對網路交友加害人的行為模式分析,提醒兒童少年與家長對於網友一些交友模式一定要特別謹慎防範。

這些交友模式包括單刀直入,即加害人主動透露聯絡方式以解除網友心防;故作姿態,即以欲擒故縱姿態使對方誤認其與一般人不同或較特別而有興趣交往;風雅名士,即男方以才子自居,以博得女方青睞;出遊徵伴,即網友拋出集體出遊的啟事,徵求網友共襄盛舉;分享心情,即加害者安慰被害人,共同分享心情故事。

加害人還會釋出善意,即主動教導對方學習某種技能、提供禮物等手腕獲得好感;死纏爛打,即鎖定某一對象窮追不捨,處處干擾對方;尋尋覓覓,即男方搜尋女性網友,符合條件者則深入交談,不合者隨即走人;情慾探索,即藉由略帶有性暗示的字眼或由與網友互動中試圖瞭解對方是否為性開放的人;色慾薰心,即典型的援交交談,加害人以援交條件做溝通;都須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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