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雅典五日法新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針對運動員使用禁藥祭出更嚴厲處罰手段,規定從北京奧運之後,凡因使用禁藥遭禁賽逾六個月以上的選手,不得參加下屆奧運會。
國際奧委會發言人戴維斯在記者會中宣布:「運動員只要被抓到使用禁藥,同時被處以六個月以上的禁賽令者,不得參加未來四年內的奧運競賽。」
這項新規定從七月一日起實施,但不溯及既往,從北京奧運開始生效。
戴維斯指出,禁賽令在任一屆奧運會之前的四年間均屬有效。
她解釋,假如一名運動員在北京奧運中被發現使用禁藥,同時被禁賽六個月以上,就不能參加二零一二年倫敦奧運。
戴維斯表示:「在主席侯格領導之下的國際奧委會,對運動員使用禁藥採取零容忍政策,這(項決定)就是我們的重要利器之一。」
國際奧委會在雅典舉行為期三天的十五人執行委員會議中,針對二零零七年八月在日本大阪所提出的建議案,做出上述決議。970606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08/06/06/a1503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