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八日電)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政府為了規範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日前制定新規定,公務員被有效投訴六次將被辭退。
廣州「信息時報」今天報導,廣州市政府日前召開常委會議,通過了制定的「廣州市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投訴處理辦法」及「廣州市行政機關首問工作責任制試行辦法」,有關規定適用於廣州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全體在職工作人員。
根據有關規定,首問責任人、首辦責任部門、首辦責任機關如果被有效投訴或被檢查發現三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予以輪崗或降職;輪崗或降職後又受到有效投訴或被檢查發現三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情節嚴重的,應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州市市長張廣寧在常務會議上表示,要做到真正用制度規範公務員的行政行為,進一步提高公務員紀律懲戒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水平。
所謂「首問首辦責任人」,即是民眾到行政機關申請辦事、咨詢或投訴時,與其接觸的第一位工作人員。9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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