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開放第一上市 金管會預告修正草案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電)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海外企業來台掛牌一二三計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將修正相關處理準則,開放第一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可在台募集與發行股票、債券。 日前行政院通過海外企業來台掛牌計畫,金管會今天表示,研擬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並依規定進行法規預告程序,徵求各方意見後,預估一個月內可發布實施。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正要點包括開放海外企業來台發行股票、債券,但限制債券部分興櫃公司只能發行以新台幣計價的普通公司債。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開放外國興櫃股票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可提撥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這次修正案也將開放本國興櫃股票公司現金發行新股時,符合一定條件下,也能對外公開發行。

此外,外國發行人申請第一上市櫃,金管會將縮短辦理初次上市櫃前現金發行新股案件的申報期間,七個營業日即可完成。 金管會表示,配合企業赴大陸投資限額放寬,得以其「合併財務報表或個別財務報之淨值孰高者」為計算基礎,因此也將一併修正外國發行人直接或間接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上限。9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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