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十日電)中國在一九九四年三月頒布並施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十多年來,其中許多規定已不適用當前環境。本屆中國全國人大台灣團代表指將建議官方修改這項法令,以保護台商權益。 中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台灣團代表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小組會議。代表之一的張雄在會中發言表示要向官方建議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張雄說,「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施行已逾十多年,其中許多規定已不適用於當前的實際情況。 他表示,建議書將包括三項重點:一,建議台資企業比照中國大陸企業享受高新企業的優惠措施。二,修改辦法,以解決台資「匿名投資」的問題。三、在實行新稅制之際,是否能在全部施行對象中區別台資企業,以鼓勵台商投資。
張雄並表示要推動訂定「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促進法」。 他說,官方已開放台灣醫師等行業的執照,就要讓這些行業工作者能在中國大陸順利執業。因此,他將推動制訂「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促進法」,以促進台灣民眾在本地的就業機會並保障相關權益。9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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