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村幹事涉嫌賄選 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四日電)嘉義縣東石鄉西崙村長唐容、村幹事陳新基與村民莊美惠為某立委候選人支持者,去年十二月間,三名被告對有投票權的村民交付賄賂,為檢警查獲,嘉義地檢署偵結,唐容、陳新基均未坦承犯行,分別求刑四年六個月及三年兩個月,莊美惠則求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 今天發佈的起訴書指出,六十八歲的唐容擔任東石鄉西崙村長,去年十二月下旬,前往西崙村幹事陳新基住處,以一票一千元代價,交付六千元,要求其家人支持特定的立委候選人,另再交付九千元,要求陳新基轉交其他村民,並需告知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

被告唐容並於一月五日,前往村民莊美惠住處,交付三千元,要求莊女轉交其他三名村民,並交代需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 檢警接獲檢舉,於一月八日前往唐容住處搜索,查扣賄選名冊,並依序傳訊陳新基、莊美惠及收賄的六位村民;唐容等三名被告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嫌,六名村民則違反選罷法的收受賄賂罪嫌,嘉義起檢署偵結,均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審酌被告唐容、陳新基,竟意圖以金錢影響選舉,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唐容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諭知褫奪公權五年;陳新基求處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並諭知褫奪公權四年。 被告莊美惠犯後自白犯行,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自身並未收受賄賂,僅為村長唐容發放賄款,求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四年,褫奪公權兩年;至於收賄六名被告,均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褫奪公權兩年。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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