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基隆市三日電)基隆關稅局今天指 出,轄區內凡符合「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 定」的專責報關人員,即日起至三月底止,得檢具申請 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基隆關稅局各報關服務單位申請。 經核定符合規定者,將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基隆關稅局指出,至目前為止,在基隆關稅局登記 立案之報關業計五百三十一家,專責報關人員計六百四 十九人,為表揚並鼓勵優良專責報關人員,每年三月間 都會舉辦專責報關人員獎勵措施。
海關指出,申請者需具備多項條件,如在同一關區 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三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者;申請 之前一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 五百份以上,且均無錯單紀錄者;申請前一年度未受停 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者;申請前一 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者;申請前一年度,在報關業 者的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 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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