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期貨商法令遵循制度5月實施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一日電)為提昇證券暨期貨市場的法令遵循觀念,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將推動期貨商法令遵循制度,優先適用對象為已上市櫃專營期貨商等,今年 5月 1日起實施,業者需依規定設置專責法令遵循制度的單位。 金管會表示,2006年 5月修正「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新增法令遵循制度專節,配合該法規修正,推動期貨商法令遵循制度,證券業已實施,剩期貨商尚未推動。

金管會表示,參考證券商作法,將分階段實施期貨商的法令遵循制度,優先適用對象為已上市櫃的專營期貨商、證券商兼營期貨業務者、金融控股公司的期貨子公司與孫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兼營期貨業務者。 金管會表示,自 5月 1日起,這些業者可免設專責獨立單位,但應依規定設置隸屬於董事會或總經理單位,負責期貨商法令遵循制度的規劃、管理與執行。

金管會表示,此外,必須由董事會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公司法令遵循主管,綜理法令遵循事務。 金管會表示,法令遵循主管與業務人員可由內部稽核單位以外的人員兼任,但應具備期貨業務員資格,若尚未具備該資格者,最遲應於今年底前取得。9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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