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首相表示國會將批准《里斯本條約》

【新唐人】丹麥首相 拉斯姆森(Anders Fogh Rasmussen)11日宣布,丹麥將在議會通過取代《歐盟憲法》的《里斯本條約》又稱歐盟改革條約,不會就是否簽署《里斯本條約》舉行全民公決。

拉斯姆森說,《里斯本條約》為歐盟國家間的合作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框架,對丹麥也是很有益的。也沒有使丹麥的主權受到影響,所以丹麥不需要舉行全民公決,而只需由議會對其進行表決。

“每個國家都有主權在符合本國憲法的要求,慣例,習俗的基礎上,做出決定。我們正是基于丹麥人的傳統和習俗,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星期一,丹麥主要反對党社會民主党也表示,將支持議會通過此條約。

《里斯本條約》是歐盟用來取代《歐盟憲法》的條約,今年10月在里斯本的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上通過,從而結束了歐盟長達6年的制憲進程,12月13日歐盟各成員國將正式簽署,預定于2009年1月生效。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