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乞丐 摘取器官牟利

【新唐人】河北石家庄市行唐縣人民法院7月初審理了一宗謀殺案件,檢察院的起訴書稱被告王朝揚預謀殺人,販賣人體器官。此事件引發网友的討論,許多网友認為醫生參与了犯罪。

一名网友提到:沒被揭露出來的有多少?因為這絕不會是個案,而是一整套職能系統有組織地在參与。

死者仝革飛40歲,精神异常流浪在外以乞討維生。2006年11月9日晚,仝革飛被凶手王朝陽及同夥3人捆綁,軟禁在一處廢棄的變電站內6天。法醫鑒定“仝革飛是被勒頸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但家屬說 “仝革飛頭顱上有鈍器擊傷的痕跡”。

仝革飛的弟弟仝輝宇提到 :“王朝陽聯系器官買主時只提到有腎源,但醫生們摘走了仝革飛的雙腎、一肝、一脾、一胰腺共5個器官。”

凶手王朝陽聲稱他在法院和監獄都有熟人,死刑犯執行死刑后,醫生可直接過來取腎。与他接頭的醫生陳杰又聯系了武漢醫生蔣繼貧、王海灝、北京世紀壇醫院醫生李國勛等人共同參与了此案。

24日,原哈佛醫學院腫瘤研究所研究員何海鷹針對此案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認為參与的醫生殺人取器官毫無畏懼,可見他們是經常性的從事活摘人體器官的工作。

何海鷹:“所有參与者都是殺人,而且他們明明白白知道他們在殺人,反映的問題就是作了這樣的事情,對他們來講是家常便飯。那么對于那么大的醫院的醫生,他們從哪儿練的這個膽,他們從什么地方?能夠有這种經驗,能夠練膽。能夠殺人殺得那么心安理得,那他要有很多机會來積累他的程度。”

据了解,被告王朝陽71歲的老母親認為,他的儿子肯定是受了別人的指使或誘惑,因為王朝陽為人傻气,經常耽誤自家的活儿去給別人幫忙,同時之前并無犯罪前科,所以不愿相信儿子犯罪的事實。

而被害者家屬說,還有3個器官在縣公安局刑警隊,他們要求把這些器官和受害者一同下葬,可公安局的人說要等到庭審結束后才能交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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