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大紀元中國城再擒偷報賊

【新唐人】2007年6月24日﹐大紀元時報在洛杉磯中國城百老匯大街上抓獲一位40歲左右的亞裔男子偷報嫌疑人. 警察將嫌疑人戴上手銬押走﹐等待將案情進一步理清後交由檢察官和法庭處理.

上午近8點30分﹐當一位報社義工走向Alpine交界處的報箱時﹐發現一輛白色小汽車違規停在報箱旁﹐跳下一位40歲左右的亞裔男子﹐一邊假裝查看車胎 ﹐發現沒人注意﹐一邊走到報箱旁﹐從報箱裡掏出厚厚一摞本週末版大紀元報紙扔到車子的後座上。見此情景﹐報社義工把準備開車逃跑的嫌犯止住﹐並即時通知了報社人員。 隨後義工質問這位男子為何要偷拿那麼多份大紀元時報﹐嫌犯說他在Santa Monica有一家餐館﹐拿去給那裡的顧客看。可當報社人員表示希望到他的餐館查看時﹐嫌犯又改口說他拿報紙是為了到回收站賣錢﹐每次賣4-5磅。報社人員反駮說4-5磅報紙不過賣一兩毛錢﹐遠遠抵不上他的汽油費時﹐他又說自己從不會算帳﹐並說自己腦子有問題。

接獲消息後﹐洛杉磯大紀元報社人員隨即通知了洛杉磯警察局(LAPD)。警察趕到了解案情後﹐將嫌犯按偷盜犯戴上手銬押走﹐等待將案情進一步理清後交由檢察官和法庭處理。當報社人員準備離開時﹐被附近值班的一位保安叫下﹐並被告知他幾乎每天上午值班時都看到該男子偷取大紀元時報﹐所以看到嫌犯終於被捕﹐也感到大快人心。

據洛杉磯大紀元時報發行主任王先生介紹﹐過去幾年中﹐洛杉磯大紀元還分別於聖蓋博市、蒙特利公園市、洛杉磯市及哈崗市多次抓獲偷報賊﹐顯示對大紀元的破壞並非孤立事件﹐而是系統地和有策劃的。根據去年9月11日加州州長施瓦辛格簽署的2612號法令﹐偷取或非法挪走25份以上免費報紙者,初犯將面臨 250美元的罰款﹐再犯者會面臨500美元的罰款﹐或入獄10天﹐或兩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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