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申冤兒童被警察錄口供

【新唐人】河南省息縣11歲兒童邢鑒和他13歲的姐姐刑梅,上個星期到天安門廣場為他們蒙冤受迫害的父母申冤時,被警察抓走送回當地。近日警方又到學校錄口供,並強迫他們在記錄上簽字。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16號接受採訪時表示,兒童的基本權益受到侵犯,中共警察的作法令人憤怒。

據刑鑒和刑梅的父親吳全力講述,他的妻子徐金翠因為上訪被判入獄;而他本人由於長期遭受迫害無法回家。兩個孩子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於5月7號下午走上天安門廣場舉橫幅為父母申冤,隨後被警察抓走送回河南。5月14號警察又到他們所在的小學錄取口供,被11歲的邢鑒當場拒絕。

邢鑒的父親吳全力說:“他們強行拉孩子手腕按手印,逼著孩子簽名,他們胡填胡寫,又想整我們,這等於是逼供嘛!”

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先生表示,中共警察的作法已喪失人類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黃琦說:“我們大家眾所周知,對於兒童,11歲和13歲的兒童,首先我們必須保護他們的基本權益,而中共警察居然連這些人類道德的底線都不遵守,他們在這個過程中道德卑鄙到了極點。”

據了解,邢鑒在7歲時被汽車撞成重傷,肇事者賠償的四萬塊錢卻被交通警察拿走。他的父親吳全力為此上訪申冤被判一年勞教,而母親徐金翠求助無門之下,到天安門廣場自焚,卻被判刑三年。邢鑒和他的姐姐近期寫了一封信給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要求釋放他們的媽媽。

新唐人記者李明 舒展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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