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遣返案 檢驗“一國兩制”

【新唐人】台灣法輪功學員在2003年4月提告港府入境處拒絕他們入境的司法覆核案,3月8號,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第四天審理後,沒有宣判最後結果。估計,法官將會在一、兩個月後宣判。台灣方面認為,本案判決結果將是香港回歸後,“一國兩制”能否運做的觀察指標。

為期四天的審理中,香港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對於港府兩年多來沒有就遣返原因提出具體事實證據、沒有協助法院發現事實等,表達強烈不滿,並認為港府對法庭「不坦白」。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表示,從審理過程來看,港府並沒有在法庭上提出任何證據,證明2003年2月間80名持合法簽證入境香港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對香港保安有危害」。

「如果沒有(證據)的話,那為何遣返?這麼特別的作為? 合理的推斷就是中共在操控、在指揮。」

邱晃泉認為,本案最後的判決,影響層面很大,而且也檢驗著香港回歸後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

「影響法輪功學員被不當迫害的真相,是不是可以被揭發?正義能不能尋回?再來可能影響未來可能進入香港從事類似活動的人,是不是也會受到同樣的對待?」

「從政治上來說,對於“一國兩制”到底是虛幻的、根本不可能實施的,還是確實可行?可以從未來這個案件的判決應該可看出一點端倪。」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則強調,希望香港法院能展現司法獨立,站在保護人權立場,對本案進行判決。

「因為這是一個世界各國也好,我們台灣地區民眾對香港本身,在司法制度運作上另外一種觀察的指標。」

香港高院法官將在未來一、兩個月內宣佈判決判結果。原告之一的朱婉琪律師強調,如果這次敗訴,他們將會繼續上訴。

新唐人記者 陳進交 林佩縝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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