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委員擬修法規範境外器官移植

【新唐人】針對灣至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的民眾中,有近9成到中國大陸接受移植器官的現象,台灣現任立法委員兼「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亞洲分團團長賴清德表示,將考慮推動修定相關法律規範臺灣民眾境外移植手術,以防止患者移植來源不明的器官。

賴清德表示,灣至境外作器官移植的民眾大多前往大陸,而大陸移植器官來源沒有規範化,存在大量不明器官的現象,目前考慮修訂法律,對民眾到境外接受器官移植進行規範。

賴清德說:「目前考慮訂定法律,不能移植來路不明的器官。我們要求移植的醫院應該證明器官來源是當事人或是家屬同意的 」

據台灣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底,全台等候移植病人累計7,079人,其中6,253人等候換腎,677人等候換肝,而自願捐贈人數僅165人。

台灣衛生署在日前抽樣調查至境外作器官移植的民眾,有近九成的肝臟和腎臟移植手術在大陸進行,其中四成左右是經由醫師提供資訊。對此,臺北榮總醫學研究科郭正典主任強調,醫生應當遵守醫德,重視器官來源

郭正典主任說: 「依照中國這個資訊來源,可能這個腎臟也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拿來的話,拿一個就是死一個人。」「如果真有醫師在提供資訊的話,是非常不道德的道德。」

CIPFG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則呼籲病患及相關醫療人員應關注器官來源,以免成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幫兇。

邱晃泉律師:「至少要讓他們知道這些器官的來源有問題,來自於死刑犯、來自於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或其他被迫害者。」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大陸每年實施器官移植手術上萬例。CIPFG和法輪功團體等國際組織指中共大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取暴利。不久前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喬高和人權律師麥塔斯發佈的新版獨立調查報告則以充足的證據證實存在這一事實。

新唐人記者 陳進交 林洪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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