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批評截听條例損害新聞自由

【新唐人】香港立法會星期天凌晨通過備受爭議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香

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云批評條例某程度上比23條的涵蓋面更大,將會嚴重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

胡麗云指出,該條例賦予執法人員截取通訊的權力,令新聞從業人員舉步維艱。一方面記者擔心成為警方套取目標人物證詞的工具,另一方面受訪者更加不愿意向傳媒透露消息,從而影響公眾知情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云:“你和人通話時,也就是說,對方相信你,給資料你,也相信你會保密消息的來源。但當這個截取通訊出現的時候,你和對方講的話可能都被人竊听了,而你卻不知道,這是無色無味的,這是很恐怖的。”

而草案中的所謂公共安全,涵蓋范圍極廣,胡麗云批評某程度上這條法例比當年23條影響面更大。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云:“23條是指叛國、動亂等,字眼上讓某件事情清晰了,但今次是更加不清晰,因為公共安全什么都可以涵蓋其中。換句話說,我覺得某程度上比23條更加擴大了(影響的)空間。”

她呼吁傳媒界應主動監察政府有沒有濫權,而傳媒老板也要站出來捍衛香港的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云:“如果有任何的執法部門,要去你那間報館去拿新聞材料的時候,我希望他們也站出來捍衛新聞自由。”

新唐人記者梁珍在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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